
索引号: | 007330088/2017-0529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2014年我市修订出台了《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和《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考核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上述文件对完善我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规范我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省的相关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流程及考核评估机制,今年我局会同市财政局专门对相关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拟定了《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考核评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同时,为加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我市情况,拟定了《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将上述三份文件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在2018年1月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东莞市民政局社会工作科。地址:莞城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4楼40919室,电话:22832506、22832571,邮政编码:523000。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dgsg08@163.com。
为方便沟通,反馈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 1.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考核评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3.东莞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东莞市民政局
2017 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