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是社会基本公共信息,是国家和民族文化重要载体。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以来,各地按照要求清理了一大批不规范地名,但一些地区仍然存在一些“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割断了地名文脉,损害了民族文化,妨碍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活动。根据《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清理整治工作,现在全市开展不规范地名信息征集活动,对确认为不规范的地名依法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
征集范围: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违反《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和《东莞市地名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地名命名原则、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规范地名。具体判别参照《东莞市列入清理整治范围的不规范地名认定原则和标准》。
报送方式:
一、电子邮件形式:填写《不规范地名情况征集表》,发送东莞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领导小组邮箱。邮箱地址:dgqhdmk@126.com。
二、信件形式:填写《不规范地名情况征集表》,寄送至东莞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领导小组,收件地址:莞城街道汇峰中心H座四楼406室;收件人:彭先生;联系电话:0769-22832539。
附件:1.东莞市列入清理整治范围的不规范地名认定原则和标准
2.不规范地名情况征集表
东莞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领导小组
(东莞市民政局代章)
2019年4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东莞市列入清理整治范围的不规范地名认定原则和标准
序号 |
类型 |
认定原则和标准 |
案例 |
法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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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刻意夸大的“大”地名 |
专名或通名的含义远远超出地理实际地域、地位、规模、功能等特征的地名 |
未经批准,随意使用“宇宙、中央、天下”等词语的地名 |
如:未经批准,某居民区命名为“宇宙城”、“中央首府”、“盛世中央”、“龙御天下”、“天下城”等 |
1.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二)地名的命名应反映当地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九)新建和改建的城镇街巷、居民区应按照层次化、序列化、规范化的要求予以命名。 3.地方相关法规。 |
未经批准,随意使用“世界、环球、欧洲、澳洲、美洲、中国、中华、全国、万国”等词语的地名 |
如:未经批准,某居民区命名为“金科世界城”、“欧洲花园”、“澳洲阳光小区”、“万国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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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随意使用“特区、首府”等具有专属意义词语的地名 |
如:未经批准,某些不是特区的地区随意使用“特区”一词命名居民区或建筑物,以表达与众不同之义,让人产生歧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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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名层级混乱,刻意夸大地理实体功能的地名 |
如:未经批准,占地面积不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或总建筑面积不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贸建筑称之为“广场”,给公众造成误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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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崇洋媚外的“洋”地名 |
包含外国人名的地名 |
含有外国人名或其简称,容易造成误解的地名(历史上已存在、具有纪念意义或反映中外人民友谊的地名除外) |
如:“林肯公寓”、“马可波罗大厦”、“哥伦布广场”等(“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列宁公园”等不属于此范围) |
1. 《地名管理条例》第五条(一)凡有损我国领土主权和民族尊严的,带有民族歧视性质和妨碍民族团结的,带有侮辱劳动人民性质和极端庸俗的,以及其他违背国家方针、政策的地名,必须更名。 4.地方相关法规。 |
2 |
崇洋媚外的“洋”地名 |
包含外国地名的地名 |
含有外国地名或其简称,容易造成误解的地名(地名用词含义符合汉语用词习惯、符合有关规定的除外) |
如:“曼哈顿社区”、“威尼斯花园”、“巴黎印象城”、“夏威夷小区”等(“西安凯旋门”等不属于此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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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外语词命名的地名 |
直接用外文命名的地名 |
如:某居民区命名为“MOMOPARK”、“Ccmall”、“Villa小区”等,群众不知如何称呼,也难以理解名称的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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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外语词汉字译写形式命名的地名(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除外) |
如:“帕提欧公馆”(帕提欧是patio的汉字译写形式)、“香榭丽舍小区”(香榭丽舍是Champs-Elysées的汉字译写形式)等(“希尔顿酒店”、“西门子公司”等不属于此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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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怪异难懂的“怪”地名 |
用字不规范地名 |
纯粹用数字做专名且无特定含义的地名(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企事业单位名称及其派生地名、桥梁道路等名称除外) |
如:未经批准,某居民区命名为“99大厦”、“1.1公寓”、“1201小区”等 |
1.《地名管理条例》第四条(五)地名的命名应避免使用生僻字。 (一)使用规范的汉字,避免使用生僻或易产生歧义的字; (三)不得使用单纯序数作地名。 4.地方相关法规。 |
未经批准,随意使用汉字与数字组合且无实际含义的地名 |
如:未经批准,某居民区命名为“加州1886”、“1加1大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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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怪异难懂的“怪”地名 |
用字不规范地名 |
未经批准,专名中使用“·”、“-”等非文字符号的地名 |
如:未经批准,某居民区命名为“中骏·世界城”、“M-3小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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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义怪诞离奇的地名 |
含义不符合公众认知,故弄玄虚,难以理解的地名 |
如:未经批准,某居民区命名为“一瓶八斗”、“24克拉”、“8哩岛”、“蔚澜香醍”等 |
1.《地名管理条例》第四条(五)地名的命名应避免使用生僻字。 (一)使用规范的汉字,避免使用生僻或易产生歧义的字; (三)不得使用单纯序数作地名。 4.地方相关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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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随意使用具有特定含义的词语,容易产生歧义的地名 |
如:未经批准,某居民区命名为“公元99”,易使人理解为是公元99年;“果岭100号院”易使人理解为该小区建在高尔夫球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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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随意使用拼音字母且无实际含义的地名(有特定含义且广为熟知的外文缩写词除外) |
如:未经批准,某居民区命名为“DADA的草地”、“BOBO自由城”,难以理解(含有APEC、CBD、IT等缩写词的地名不属于此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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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义低级庸俗的地名 |
含义不健康、有悖公序良俗的地名 |
如:“黄泉路”、“土八路”、“哑巴路”、“杀人湾”、“癞疙宝大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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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有浓重封建色彩的地名 |
未经批准,随意使用“皇帝、皇庭、御府、帝都、王府、相府”等古代帝王的称谓以及历史上的官衔名、职位名等词语的地名(具有特定历史、宗教背景的除外) |
如:未经批准,某居民区命名为“皇庭御景”、“皇家府邸”、“铂金御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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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名同音的“重”地名 |
一个城镇内的居民区、建筑物和道路、街巷名称重名或同音 |
如:某城市内多处存在“建设路”、“人民路”、“公园路”、“解放路”等重名道路现象 |
1.《地名管理条例》第四条(三)一个城镇内的街道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 2.《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五)一个城镇内的街、巷、居民区名称不应重名。 3.《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第九条 地名的命名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同一城镇内的路、街、巷、建筑物、住宅区名称,不应重名、同音。 4.地方相关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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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有地无名 |
道路、街巷修建多年后仍未有标准名称,无设置地名标志 |
如:某城市内修有道路,但多年仍未进行命名,给群众社会交往带来不便 |
1.《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居民地名称的命名、更名,按照下列程序和权限实施许可:(二)村镇内的路、街、巷名称的命名、更名,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报县级以上地名主管部门审批;(三)城市内的路、街、巷名称的命名、更名,由规划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地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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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地多名 |
一个居民区、建筑物或道路、街巷有多个名称 |
如:某城市道路标准名称为“中山东路”,地名标志写作“中山路”;某城市道路标志写作“创业路”,地址门牌写作“人民路xx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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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一名多写 |
一个地名存在多个写法 |
如:某城市道路地名标志有的写成“沙涌路”,有的写成“沙冲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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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不规范地名情况征集表
不规范地名 所在(跨)行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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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规范地名所在地(尽量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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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规范类型 |
□大 □洋 □怪 □重 □有地无名 □一地多名 □一名多写 □擅自命名 □少数民族语地名译写不标准、不规范 □公共标志牌中含不规范地名信息 □房地产广告、户外标牌标识使用不规范地名 □网络电子地图的不规范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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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不规范情况 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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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料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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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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