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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330088/2019-06424 分类: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19-02-02
名称: 东莞市多方联动 真抓实改高效完成中央督办线索查处工作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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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多方联动 真抓实改高效完成中央督办线索查处工作

发布日期:2019-02-02  浏览次数:-

省委部署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来,东莞市民政局高度重视,迅速采取一系列措施,抓紧推进重点线索办理及具体问题整改工作,在健全联动工作机制、理顺线索查办流程、促进部门信息共享、提升打建工作力度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统计,中央督导组交办到东莞市的涉及第二大类重点打击问题的线索共有13条,其中有12条由民政部门负责查办。截至201812月底,东莞市民政局跟办的12条中央督办线索已全部办结,另有3条自主查获的线索已转化为案件并已结案,全市共查处了5名村干部(不含村民小组长)。

一、调动多方力量,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

为切实抓好中央和省确定的第二大类重点问题打击工作,东莞市民政局调动多方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部门协调,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

一是宣传发动 “六个一”。充分利用官方媒体、办事窗口、服务机构、村(居)委会、办事群众等各方力量,大力宣传第二大类重点打击问题的线索类型、表现情形和举报方式,达到干部职工人手至少1张宣传卡、村(居)委会至少张贴1张宣传海报、官方媒介每星期至少更新1次信息推送、直属单位至少召开1次宣讲会、服务大厅至少放置1个宣传栏、办事群众人手至少领取1份宣传折页六个一目标。

二是联席会议及时开。第二大类重点问题线索涉及到换届选举拉票贿选、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非法买卖土地、干部违法违纪等方面问题,东莞市民政局考虑到上述问题的多样性与复杂性,主动牵头联合组织、农业两个部门,建立纪检、公安、政法、国土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根据线索办理进展,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分析研判线索查办问题,研究完善线索移交及办理机制。经过多次召开联席会议,有效推动线索从快处理、加快办结。

三是调查队伍强组建。针对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换届选举的线索内容,专门从纪检、组织、民政、农业、公安等部门抽调具有丰富案件办理及信访处理经验的业务骨干,组建东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大类重点问题线索调查组,深入实地开展线索调查取证工作。调查组根据线索查获情况,定期召开专题会,内部交流办案手法,共享积案查处进度,研究制定调查方案,为妥善处理涉黑涉恶线索做好充足的准备。

二、抓实线索查办,理顺线索办理流程。

东莞市民政局统一按照“一定案、二约谈、三比对”“三步走”的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查处工作,进一步办细办实中央督办线索,理顺线索办理流程。

一是逐一制定调查方案。根据每条线索内容,逐一制定有针对性的调查工作方案,明确调查的时间、方式、人员范围、程序步骤、问题模板,以及需要镇街配合提供的调查场地、素材、档案资料等,并针对不同的调查对象分别制定不同层次的《谈话记录表》,强化相关工作指引,提高调查工作的可操作性。

二是实地约谈涉案人员。结合线索反映问题有选择性地约谈相关涉案人员,如针对换届选举拉票贿选线索,分别约谈镇选举办、村选举委员会、举报人、被举报人开展谈话,现场随机抽取部分村民了解情况,根据实际需要约谈个别关联方如驻村企业负责人、历任村干部、驻村会计、村务监督机构成员等群体,全面深入地调查换届选举拉票贿选的问题,确保调查范围全覆盖、无死角。

三是全面比对办案信息。为避免出现中央督办线索查处结果不一致、信息掌握不对称的情况,东莞市民政局注重加强与线索查办部门间的信息对接,在线索查办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保持与纪检、公安、组织等部门的紧密联系,全面比对办案信息,及时更新线索台账,做到涉案人员信息准确、办案进度同步掌握、线索细节无一遗漏、查处结果保持一致。

三、同步开展整改,提升打建工作力度。

在抓实抓细中央督办线索的同时,东莞市对照问题,举一反三,积极落实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主动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一是及时反馈查处结果。认真做好每条中央督办线索的后续跟进工作,根据每条线索的调查结果,分别形成独立的调查报告和分台账,分别报送市扫黑办及相关牵头部门。对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线索内容,通过电话、书面、约谈等方式将调查结果反馈举报人;对经查证与事实相符的线索内容,如涉及涉黑涉恶问题和行业乱象,采取向公安机关报案、移送纪检、司法部门处理、取缔权限、取消补助、撤销职务、追讨资金等不同方式进行集中整改。如涉及村(居)民自治中的违法违规问题,视情况采取局部纠正的方式进行处理。

二是组织开展干部补缺。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涉黑涉恶村干部空缺职位补选工作的部署,制定《东莞市民政局落实中央督导反馈情况整改方案》,组织各镇街全面开展村(社区)干部空缺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深入分析村(社区)干部空缺的人数、类型及原因。对于涉及违法违纪的村(社区)干部,督促有关村(社区)及时启动罢免、职务自行终止、主动辞职等程序,依法依规重选、补选空缺的职位;对因工作调离、自主辞职、死亡、违计等原因空缺的村(社区)干部,指导相关村(社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抓紧做好村(社区)干部的补缺工作。截至201812月底,中央督导线索中所涉的缺额村(居)委会干部已全部完成补缺工作。三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围绕中央督导组通报反馈的部分地区基层组织重建、整治不够及时、扫建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东莞市民政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当前村(居)民自治重点工作相结合,通过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协商试点工作、广泛推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度、狠抓村(居)务公开督促检查等有效举措,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铲除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换届选举、侵吞农村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滋生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