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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0088D/2020-00194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0-07-08
名称: 东莞市民政局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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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民政局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06  浏览次数:-

东莞市民政局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9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的行政许可事项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公开的咨询电话无效或无人接听,接听但不能做到一次性告知,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工作人员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或单位提供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11.行政许可事项不能实现“最多跑一次”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东莞市民政局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22830332(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来信地址:东莞市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审批协调科

邮   编:523099




东莞市民政局

      2020年8月6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东莞市民政局2019年度行政许可

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工作的函》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度,东莞市民政局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自觉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努力提升行政效能。

(一)行政审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1.2019年市本级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通知》(民函〔2019〕1号)文件精神,2019年我局取消了“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两项行政许可,改为设立备案方式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2019年,我局无新增下放行政许可事项。

2.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实施情况。我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21项,已进行标准化编制,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安排专人进行维护,确保事项标准要素齐全、准确,及时对要素动态进行更新。我局还根据工作实际,将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限缩减至法定时限的50%以下,大大提高了行政办事效率。

3.2019年市本级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情况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22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东府﹝2017﹞26号)有关要求,“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基金会注销清算报告审计”、“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社会团体注销清算报告审计”、“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清算报告审计”等6个审批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清算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相关审计。我局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认真落实本级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加强财政预算编制和管理,进一步减轻申请人负担。

2019年我局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412家社会组织进行审计(包括:日常财务审计、离任审计、注销审计等,该项目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具体审计内容),审计费197.76万元,出具审计报告并完成相关行政许可审批的社会组织有295家。

(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

4.事项办理情况。我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21项,均可在网上办理。所有事项已进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流程进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5项,分别为“公开出版的全市性地名图、地名图册、地名图集审核”“建设骨灰堂审批”“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审批”,占比23.8%。进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但未实现全流程进驻的事项数为16项,占比76.2%。现有16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占比76%,分别为“公开出版的全市性地名图、地名图册、地名图集审核”“建设骨灰堂审批”“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审批”在建设工程区,“慈善组织的认定”“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查审批”“基金会变更登记”“基金会设立登记”“基金会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销登记”“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在综合一区(商事)。

5.事项办结情况。2019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量为975项(其中地名命名、更名、销名67项,社会团体297项,民办非企业单位593项,基金会15项,慈善组织认定2项,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查审批1项),受理量为894项(其中地名命名、更名、销名67项,社会团体287项,民办非企业单位524项,基金会13项,慈善组织认定2项,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查审批1项),办结量为894项,办结率为100%,网上办结率100%,超期办结数和超期办结率均为0,不予受理事项数为81项,均为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予以退回。

6.公开公示情况。我局21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均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示公开,每项事项的办事指南均包括实施主体、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咨询投诉方式等内容以及相关申请表格。同时,还定期在我局官网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东莞)公开公示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以供广大群众、社会组织查阅和监督。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7.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情况。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68)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8〕80号)要求,我局制定了《东莞市民政局开展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2019年,各业务科室(单位)根据《东莞市民政局开展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科室(单位)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工作计划、时间节点、抽查方式、抽查事项等内容,并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同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我局从2017年开始,全面开展清理整治无证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工作,并形成月报制度。各镇街(园区)社会事务局每月将清理整顿工作情况上报至我局,我局综合整理形成《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全市开展无证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清理整治情况的通报》,每月向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通报。

8.开展监管情况。2019年,我局随机抽取了8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0家社会团体、2家基金会、3家慈善组织进行实地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除了对照检查事项对社会组织进行细致检查,还对部分不规范行为进行现场纠正和教育,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我局对17家无牌无证“未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备案)” 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进行取缔执法,对1家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社会组织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工作部署,我局继续联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共处置非法社会组织6家,包括取缔1家,劝散5家。

9.创新监管方式情况。我局建立民政系统执法人员库、执法对象库,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有效开展。就社会组织监管方面,率先在全省与省网上办事系统沟通,对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和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进行了标记和锁定,符合上述两种情况的社会组织在办理业务时不能主动进入系统操作,通过网络系统的监管,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及时进行年检(年报)。

(四)创新和优化服务情况

10.提高服务质量情况。我局严格履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预约办理制等优化服务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提高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对事项申办、受理环节的监督监控,建立投诉受理制度,确保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

11.优化办理流程情况。优化服务流程,绘制并公开服务事项窗口办理和网上办理的流程图,并按要求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供“网上办”、邮政快递等多种服务方式,实现整个行政审批过程“最多跑一次”。

12.精简办事材料情况。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全面梳理办事材料情况,探索利用电子证照、“告知+承诺”办理模式、各类政务服务数据资源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精简办事材料。比如地名命名、更名类行政许可事项,免收取纸质申请资料;社会组织类行政许可事项,从2017年开始取消无违法犯罪证明,以个人无犯罪声明替代。

13.缩短办事时限情况。2019年11月,我局在门户网站发布《东莞市民政局关于精简业务办理时限的公告》,精简部分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低于法定办理时限,且审批时限压减50%以上的事项数21项,占比100%,涉及事项为“慈善组织的认定”“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查审批”“地名销名审核”“市管权限的地名更名审核、审批”“市管权限的地名命名审核、审批”“以国名、省名等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建筑物、住宅区的更名核准”“以国名、省名等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建筑物、住宅区的命名核准”“公开出版的全市性地名图、地名图册、地名图集审核”“基金会变更登记”“基金会设立登记”“基金会注销登记”“建设骨灰堂审批”“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审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销登记”“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二、取得成效

14.实施效果。通过推行“行政审批改革”“减证便民”“网上办”“最多跑一次”等工作,不断提升我市地名管理、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规范管理我市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15.服务对象对事项办理的满意程度和咨询、投诉举报办理情况。2019年,我局对涉及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电话、现场、信访咨询均及时认真回复,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经过抽查行政许可卷宗材料,未发现违规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情况。总体来说,服务对象对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满意度较高。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2019年,我局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行行政许可的职责和监督管理的义务,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如仍有地名命名类事项、社会组织类事项因系统对接、使用省垂系统等原因未全流程进驻东莞市一体化网上服务平台,信息共享程度未能满足事项办理需求,制约了行政许可受理、审批环节的效能提升,在今后工作中还需进一步加以改进和解决。

四、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及有关意见

推进东莞市一体化网上服务平台全流程对接,优化民生事项办理,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做好事权委托下放工作,督促落实承接镇街(园区)认真履职尽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能力,使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满意。




东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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