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为非户籍常住人口提供方便及时的婚姻登记服务,自2023年3月1日起,长安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启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开始为持长安镇有效居住证的非莞籍群众提供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服务。
特此通告。
| 索引号: | 11441900007330088D/2023-00045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22 |
| 名称: | 东莞市民政局关于长安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开始办理本镇非莞籍群众结婚离婚登记的通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2-22 | |
| 主题词: | |||
为更好地为非户籍常住人口提供方便及时的婚姻登记服务,自2023年3月1日起,长安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启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开始为持长安镇有效居住证的非莞籍群众提供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服务。
特此通告。
主办单位:东莞市民政局 联系方式:0769-22832502
粤公网安备44190002000545号
粤ICP备11012759号 网站标识码:4419000048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