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民政局严格按照《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广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东莞市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循福利彩票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使用宗旨,重点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优先支持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以及残疾人、孤儿、经济困难人群等特殊困难群体受益的项目,适当支持符合规定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现将我局2024年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经市财政局批复,市民政局彩票公益金年初预算额度18907.62万元(其中市民政局16307.14万元,市社会福利中心2136.70万元,市金菊福利院463.78万元。),2023年结转的中央彩票公益金2.42万元,省级彩票公益金14.80元,以上合计18910.04万元。
二、具体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安排情况具体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情况
2024年,预计用于老年人福利事业的福利彩票公益金12829.21万元,包括:
1.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8056.58万元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发放70周岁以上本市户籍的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根据《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提高我市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规定,70周岁至7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5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50元。预计2024年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有18.79万人,其中70至79岁有13.49万人、80至89岁有4.41万人、90至99岁有0.87万人、100岁以上有200人,预计共需发放高龄津贴约2.69亿元。市、镇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市级财政负担8056.58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2.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补贴经费162.11万元
根据《东莞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实施方案》(东民〔2019〕157号)文件,为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的照理护理,按档为特困人员发放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补贴。全自理的特困人员月人均护理标准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确定,半失能的特困人员月人均护理标准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0%确定,失能的特困人员月人均护理标准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确定。预计2024年,我市特困对象约530人,其中全自理30人、半失能212人、失能288人,全年所需经费约540.36万元,市、镇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市级财政负担162.11万元。
项目联络人:李伟锋,联系电话:(0769)22832535。
3.特困供养人员生活保障金384.65万元
根据《东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为特困供养人员发放生活保障金。2024年,我市特困供养人员生活保障金标准为2016元/月。我市有特困供养对象约530人(不含市救助管理站和福利中心特困人员),年基本生活供养经费1282.18万元,市镇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预计市级财政负担384.65万元。
项目联络人:李伟锋,联系电话:(0769)22832535。
4.东莞市养老机构补助经费257.94万元
根据《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床位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级评定补贴。预计2024年拨付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贴171.94万元、运营补贴80万元、等级评定补贴6万元,合计257.94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5.居家养老服务实施经费2807.56万元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东府办〔2021〕12号),对我市符合居家养老服务条件的对象进行资助,其中能力完好或轻度失能的按360元/人/月、中度失能的按480元/人/月、重度失能的按720元/人/月的标准进行资助。2024年预计每月居家养老实施经费市级部分为232.08万(按2023年1-6月市级经费平均数统计),结合人数波动情况,并扣除预计2023年市级留存在镇街的资金后,2024年安排市级居家养老服务实施经费2807.56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6.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统一指挥调度服务经费114.51万元
东莞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以全市老人信息数据为基础,结合东莞市为老服务系统进行建设,以构建“一平台、一中心、一数据库”为集中管理体系,以平台为核心、指挥调度中心为通讯载体,结合线上与线下的服务模式,基于互联网与大数据的整合,打造一个全方位并符合东莞当地实际需求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根据2022年招标签订合同,预计2024年需支付7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6月)运营服务费69.51万元。原合同到期后重新采购并签订新合同,预计需要支付新合同5个月服务费(2024年7月至2024年11月)45万元。2024年需支付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统一指挥调度服务经费114.51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7.居家养老平安铃安装及服务经费582.08万元
2011年4月,我市引入居家养老平安铃服务项目,为全市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提供全天候24小时的紧急救援、生活照料、健康咨询、家政对接、精神关怀、人员定位参考服务等人性化贴心服务。预计2024年平均使用服务人数可达到7500人,需支付运营服务费约582.08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8.市金菊福利院特困治愈麻风病人生活费186.28万元
根据市政府批示,同意市金菊福利院集中供养治愈麻风病人参照特困人员标准,按照《东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相关待遇。预测2024年提标后的特困供养标准为2016元/月,编制2024年预算时,市金菊福利院有治愈麻风病人77人,2024年安排生活费186.28万元。
项目联络人:殷敏华,联系电话:(0769)83311637。
9.市金菊福利院治愈麻风病人医护服务费147.50万元
该项目通过购买方式采购医护服务,为治愈麻风病人提供日常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根据采购合同,安排护士8名,护工10名,为治愈麻风病人提供护理和日常生活照料。2024年预计需支付费用147.50万元。
项目联络人:殷敏华,联系电话:(0769)83311637。
10.市金菊福利院治愈麻风病人医疗费130万元
该项目统筹用于市金菊福利院治愈麻风病人的医疗费、药品费、医用耗材、体检费、评估费及医疗废物处置费等。预计2024年需支出130万元。
项目联络人:殷敏华,联系电话:(0769)83311637。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改善民生的要求,推进孤儿福利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继续对孤儿在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给予全面的保障。2024年预计用于儿童福利事业的福利彩票公益金2001.01万元,包括:
11.弃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278.49万元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粤民福〔2011〕22号)规定,弃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伙食费、服装被褥费、教学用具和用品、玩具、日常用品和设备费、康复费、康复医疗器材和医疗用品、辅具、设备(不包含大型设备)购置费、遗体处理费、专家会诊费、除社保外保险费用、基本医疗费、弃婴公告费、寻亲公告费、生活杂费、节日慰问金和慰问品及其他活动相关费用等。预计2024年全市弃婴(孤儿)521人,其中市社会福利中心有弃婴(孤儿)约483人,各镇街散居孤儿38人(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市民政局预计全年支出109.44万元,市社会福利中心预计全年支出1169.05万元,合计共1278.49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项目联络人:李璐,联系电话:(0769)23161800。
12.弃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教育保障金18.76万元
根据《东莞市孤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东莞市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规定,向社会散居孤儿发放弃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教育保障金,让我市弃婴(孤儿)的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引导考取就读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学校,提高孤儿受教育水平,促进孤儿身心全面发展。预计2024年分散供养孤儿发放教育保障金有31人,其中学前教育2人,小学4人,初中3人,高中(中专)13人,大学(大专)以上学历9人;在中学期间,寄宿生活补助有16人。按照学前教育4800元/人/年,小学800元/人/年,初中900元/人/年,高中(中专)3000元/人/年,大学(大专)及以上7000元/人/年,在中学期间寄宿的,给予寄宿生活补助1720元/人/年。2024年预计总支出18.76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1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经费141.79万元
根据《东莞市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东府办〔2019〕7号)规定,低保家庭中的儿童(含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继续享受低保待遇;非低保家庭的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以个人为单位纳入低保范围,享受低保待遇。同时,上述儿童的个人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实行增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低保标准差额部分。预计2024年全市共有21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对已获得低保金等且未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进行补差发放,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补贴标准全额发放,市镇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预计市级财政负担141.79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14.市社会福利中心服务对象住院费147.50万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市社会福利中心残疾儿童住院的手术费、护理费、陪护费,需送医院留院观察的新接收弃婴住院期间的费用以及患危重疾病孤残儿童送医院救治期间的住院费用支出。预计2024年市社会福利中心新收儿童住院35人次,费用0.6万元/人;危急重症儿童住院220人次,费用0.55万元/次;手术11人次,费用0.5万元/人次。预计全年总费用147.5万元。
项目联络人:陈春红,联系电话:(0769)23070677。
15.市社会福利中心服务对象生活杂费174万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补助市社会福利中心收养弃婴(孤儿)的水、电、燃料等儿童生活杂费支出,预计全年支出174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建明,联系电话:(0769)23161881。
16.市社会福利中心供养人员社保费40.24万元
该项目用于市社会福利中心的儿童及供养对象每年购买社会保险。预计2024年市社会福利中心供养的孤儿(弃婴、童)、18周岁后仍在就读的成年孤儿、特困供养人员和安置过渡期成年孤儿共约666人,其中:需要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486人,511元/人/年;需要购买职工医疗保险180人,54.84元/人/月;需要购买养老保险281人,180元/人/年,安排3.55万元(70%)给回镇街;全年需要40.24万元。
项目联络人:李璐,联系电话:(0769)23161800。
17.市社会福利中心困境儿童及其他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26.61万元
该项目统筹用于市社会福利中心困境儿童及其他人员的日常支出,包括:伙食费、服装被褥费、教学用具和用品、玩具、日常用品和设备费、康复费、康复医疗器材和医疗用品、辅具、设备(不包含大型设备)购置费、遗体处理费、专家会诊费、除社保外保险费用、基本医疗费、弃婴公告费、寻亲公告费、生活杂费、评估费、节日慰问金和慰问品及其他活动相关费用等,合计26.61万元。2024年该项目资金包括以下服务对象生活费:(1)市社会福利中心供养的新收弃婴8人;(2)父母在拘留和服刑期间的未成年子女、打拐解救儿童、暂时无人监护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监护其他困境儿童约28人;(3)2024年市社会福利中心供养的安置过渡期成年孤儿约5人。2024年预计总支出26.61万元。
项目联络人:李璐,联系电话:(0769)23161800。
18.市社会福利中心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137.0015万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3〕324号)要求,2024年省财政安排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137万元用于市社会福利中心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2〕258号)安排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90万元用于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结转14.80元到2024年继续使用。
项目联络人:陈春红,联系电话:(0769)23070677。
19.集中供养孤儿助学项目6.62万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343号),2024年安排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4.2万元用于孤儿助学项目(其中市民政局2.2万元,市社会福利中心2万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2〕311号),2023年中央财政安排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21.00万元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其中东莞市民政局18.56万元,东莞市社会福利中心2.44万元),2023年,共支出18.58万元,其中16.14万元用于镇街散居孤儿助学,2.44万元用于市福利中心集中供养孤儿的助学,剩余资金2.42万元结转至2024年继续使用。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项目联络人:王喜乐,联系电话:(0769)22298039。
20.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高质量发展示范试点项目30万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343号)文件精神,安排资金30万元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高质量发展示范试点项目。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三)残疾人补贴类项目情况
2024年,预计用于残疾人补贴的彩票公益金2523.89万元,包括:
2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专项经费2286.68万元
根据《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向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预计2024年我市本地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伤残人民警察,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以及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预计共有21173人。按每人每月300元的发放标准,市镇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预计市级财政负担2286.68万元。
项目联络人:张相斌,联系电话:(0769)22832560。
2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37.21万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2-2025年提高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2024年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2元。 2023年7月,市府审定同意将2024年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02元。预计2024年我市本地户籍,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人约3262人。市镇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预计市级财政负担237.21万元。
项目联络人:张相斌,联系电话:(0769)22832560。
(四)其他有特殊困难人群福利类项目情况
2024年,预计用于市社会福利中心纳入特困系统的供养人员、综合救助服务中心试点建设项目的彩票公益金620.3万元,包括:
23.市社会福利中心特困供养人员生活保障金(三保)440.30万元
该项目用于市社会福利中心纳入特困系统的供养人员的支出,主要统筹用于:伙食费、服装被褥费、教学用具和用品、玩具、日常用品和设备费、康复费、康复医疗器材和医疗用品、辅具、设备(不包含大型设备)购置费、遗体处理费、专家会诊费、除社保外保险费用、基本医疗费、弃婴公告费、寻亲公告费、生活杂费、节日慰问金和慰问品及其他活动相关费用等。预计2024年市社会福利中心纳入特困系统的供养人员约182人,2023年我市特困供养人员生活保障金标准为1988元/月,预测2024年提标后的标准为2016元/月,全年共需440.30万元。
项目联络人:李璐,联系电话:(0769)23161800。
24.综合救助服务中心试点建设项目180万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3〕324号)要求,安排资金180万元用于我市市、镇、村三级综合救助服务中心(站点)试点建设项目。
项目联络人:李伟锋,联系电话:(0769)22832535。
(五)社会公益类项目情况
2024年,预计用于资助社会公益、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935.63万元,包括:
25.购买社工服务经费335.63万元
该项目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1〕8号)相关标准购买9个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为民政服务对象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协助解决服务对象实际问题和困难,提升服务对象能力,增强服务对象幸福感。2024年该项目费用包括:“阳光童行,护航青春”儿童青少年服务项目、“爱在人间,情暖夕阳”关爱长者服务项目、“帮扶站内流浪乞讨人员”服务项目、“增能助乐心关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帮扶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服务项目 、“幸福加油站——婚姻护航”婚姻家庭辅导项目、“哀伤辅导”服务项目、“阳光雨•幸福家”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项目、莞爱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莞家驿站”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等社工服务项目经费以及市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前置论证评审相关费用合计335.63万元。根据实际需要,在各项目中统筹使用。
项目联络人:梁淑谊,联系电话:(0769)22832561。
26.“民生大莞家”项目专项资金500万元
根据《东莞市打造“民生大莞家”品牌项目实施方案》(东府办〔2020〕22号)文件要求,从2020年起启动“民生大莞家”品牌项目建设。2024年市财政拨付1.05亿元资金,用于“民生大莞家”项目建设,其中1亿元为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00万元为市级彩票公益金。
项目联络人:李伟锋,联系电话:(0769)22832535。
27.和谐婚姻建设计划项目100万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3〕324号)精神,安排资金100万元用于和谐婚姻建设计划项目。
项目联络人:张相斌,联系电话:(0769)22832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