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殡葬服务管理水平,拓宽服务监督评价渠道,及时收集办事群众对殡葬服务的评价反馈意见,我馆参照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采购模式对服务"好差评"评价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机构参加本项目的竞价。
一、采购项目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殡仪馆服务“好差评”评价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0000.00
(三)采购数量:1项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概述
“好差评”评价系统旨在收集办事群众对殡葬服务的评价反馈,通过分析好差评,实现对殡葬服务质量的监管和优化改进,从而提升群众信任度、满意度。本系统部署在殡仪馆服务末端窗口,办事群众的服务评价结果可与馆内业务信息绑定,便于后续统计分析及跟踪回访。
(二)功能需求
1.评价功能
评价方式: 通过操作评价终端工具进行线上评价。
评价等级: 采用好、中、差三级评分制。
2.信息绑定功能
业务单信息: 系统需与殡葬业务管理系统对接,自动获取业务单信息,包括逝者姓名、业务单号、办理时间等。
评价信息绑定: 用户提交评价后,系统需将评价信息与对应的业务单信息进行绑定,确保评价数据可追溯。
3.数据推送与统计分析功能
数据推送: 根据广东省殡葬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提供的数据接口,提交评价与业务信息到平台。
数据统计: 系统需提供按时间、服务项目、评价等级等维度的数据统计功能,生成统计报表。
数据分析: 系统需具备数据分析功能,可对评价数据进行多维度分析,生成分析报告,为服务改进提供数据支撑。
4.系统管理功能
用户管理: 系统需设置管理员账号,用于管理评价数据、查看统计报表等。
数据安全: 系统需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数据安全。
(三)非功能需求
1.系统响应时间:系统应在用户提交评价后1秒返回成功或失败提示。
2.系统稳定性: 系统需保证7×24小时稳定运行,避免出现宕机、数据丢失等情况。
3.系统易用性: 系统操作方便,易于使用,并支持至少30个用户同时提交评价。
4.系统可扩展性: 系统需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便于后续功能扩展和系统升级,例如增加评价标签、窗口。
(四)其他要求
1.日志记录:系统应记录用户评价、操作员操作等日志,便于后续统计和维护。
2.使用手册:包括系统的使用说明和操作指南。
3.供应商资质: 供应商需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并提供成功案例。
4.售后服务: 供应商需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系统维护、技术支持和培训等。
(五)时间要求
系统开发周期为2个月,系统试运行时间为1个月。
(六)费用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60000元,此费用包括响应供应商应在费用60000元为上限的基础下进行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注: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包含人工、系统对接、设备、材料(含辅材)、交通、管理、税费及利润等所有相关费用。)
三、竞价人的资格要求:
(一)竞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竞价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竞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竞价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竞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竞价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已成功报名本项目的竞价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六)特殊要求:无。
四、报价截止时间、地点及事宜
(一)提交的相关资料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供应商对报价响应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非营利组织的有关登记证件;
2.报价文件(附件1),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的价格,多次报价为无效报价;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若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竞价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竞价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机构简介、同类业绩介绍、股东基本情况说明;
6.承接本项目的工作实施方案。
(二)报价提交方式和注意事项
1.报价截止日期为:本公告之日起五日内送达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可通过现场或快递的方式送达。(备注:采用快递的方式送达的,快递费用由竞价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到付。由于快递原因未能按时送达的,视为竞价人放弃本项目的竞价,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3.邮寄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牛山上山门禾坑路1号东莞市殡仪馆,收件人:肖阳飞,电话:0769-22669605
五、竞价规则及采购结果确认。
本次采购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排序:
(一)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二)报价后最低报价有多家供应商,由采购人根据承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二次报价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参加竞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满足竞价需求的品牌不足3个的,竞价采购失败,由我馆确定是否启动第二次采购,或从报名合格的供应商中选取一家。
(四)采购人认为竞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竞价人的报价文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有权择优选择其他竞价人作为本项目成交人。
报价时间截止后,我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成交信息确认采购结果。
确认采购结果后,我单位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成交通知书、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出具采购结果通知书。
六、合同订立。
按照竞价成交通知书确定的价格、数量、服务期等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纸质合同。
七、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八、验收标准。
我单位将审查项目有关服务指标是否达到了合同的要求,对项目的成果做出评价,并得出项目的验收报告。具体验收要求:
1.系统功能符合本项目需求文档要求。
2.系统性能稳定,运行流畅。
3.系统界面美观,操作简便。
4.系统文档齐全,便于维护。
九、资金支付。
资金支付方式为签订合同后,支付3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完成验收后支付70%。在收到成交单位开具的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
十、联系事项。
发起人:东莞市殡仪馆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牛山上山门禾坑路1号东莞市殡仪馆
联系人:肖阳飞
联系电话:0769-22669605
邮编:523000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