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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全市各社会组织:
现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严格落实〈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民函〔2023〕116号)转发你们,请市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要贯彻落实《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按职责抓好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规范管理工作。全市各社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附件:广东省民政厅关于严格落实《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东莞市民政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