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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南城晟龙学生接送站: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变更单位负责人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审查同意你单位负责人变更登记。
变更前负责人:何之平
变更后负责人:曾选文
此复
东莞市民政局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