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力量,加强社会组织工作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推进我市社会组织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实施,促进我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我中心拟更新东莞市社会组织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家成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一)党政机关、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从事社会组织领域政策制定和研究的相关人士;
(二)社会影响力较大的社会组织负责人;
(三)法律、财务管理工作专业人员;
(四)关心支持我市社会组织发展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领域的相关人士。
二、选聘条件
根据《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东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社会组织工作需要,入库专家选聘条件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2.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学术道德问题。
3.熟悉和掌握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熟悉社会组织运作管理情况。
4. 具有较强的敬业合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5. 能积极参与东莞市社会组织创新基地建设和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评审、社会组织评估等。
6. 身体健康,首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任职的最高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二)资质要求(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 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的专家学者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从事社会组织、社会服务等相关的研究工作。
2. 社会组织代表,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社会组织工作5年以上,熟悉社会组织运作,在社会团体担任副秘书长或在民办非企业单位中担任副院长、副校长、副所长、副主任等以上职务,且所在社会组织未受到法律法规的处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活动异常名录,社会信誉度高、内部运作好。
3. 法律专家应持有律师资格证且执业满2年以上,在其业界有较好的口碑,有社会组织相关经验、曾担任社会组织律师顾问者优先。
4. 财务专家中,注册会计师专家应执业满2年以上,其他会计师专家应持有中级会计师证书3年以上或持有高级会计师证书1年以上,有民政部门或社会组织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 党政机关人士应为副科级或以上,所在单位工作与社会组织工作相关。
6.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应具有稳定的职业,并曾参与民政部门或社会组织有关提案。
三、入库专家工作内容
(一)参与我市社会组织政策起草、发展规划制定、课题调研等规划研究工作;
(二)参与我市社会组织评估和项目评审,以及市社会组织创新服务基地有关服务等各项具体工作;
(三)为我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指导)单位提供咨询和资源对接服务;
(四)为社会组织提供咨询和资源对接服务等。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专家需于2024年11月20日前向指定邮箱dgnpoeva@163.com提交以下材料,并在邮件标题注明“东莞市社会组织专家库申请+姓名”:
1.《东莞市社会组织专家库专家入库申请表》;
2.个人身份证明;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初审
东莞市社会组织专家库人选的选聘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报名者及所在单位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市社会组织事务中心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提出拟入选东莞市社会组织专家库人员名单。
(三)公示
东莞社会组织网和东莞市社会组织创新服务基地微信公众号将拟聘选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决定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社会组织事务中心拟定入选东莞市社会组织专家库的人员名单,报市民政局批准后公布人选名单。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春玲,杨小梅
联系电话:0769-21668292,0769-22229133
附件:东莞市社会组织专家库专家入库申请表.doc
2024年10月21日
东莞市社会组织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