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缔非法社会组织“东莞市厚街镇桥头校友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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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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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东莞市厚街镇桥头校友会”(“厚街镇桥头教育基金会”、“厚街镇桥头校友会教育基金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属于非法社会组织。现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机关对“东莞市厚街镇桥头校友会”、“厚街镇桥头教育基金会”、“厚街镇桥头校友会教育基金会”依法予以取缔。
特此公告。
东莞市民政局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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