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市财政局对2021年东莞市养老机构补助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其中2021年度“东莞市养老机构补助经费”绩效审核为“差”。针对该项目审核意见中提出的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并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整改方案如下:
一、整改落实工作情况
(一)关于预算执行率较低,年度计划任务完成率较低的问题
整改措施:科学做好预算经费编制,根据《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对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给予资助的,列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并按照规定比例进行拨付。”的要求,对于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贴、养老机构星级评定补贴符合资助条件的,纳入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切实提高预算准确度。同时,考虑各种主客观的因素,合理预测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申请数量,保证财政资金执行率到位,按时按质的拨付资助资金,切实提高预算准确度。
(二)关于绩效目标设置不够明确、不清晰,效益指标设置不够匹配和缺乏佐证材料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合理预测新增加的养老机构床位数量、补贴机构数量,做好绩效目标合理设置。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绩效指标设置培训,提高指标设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强佐证材料报送,按时、按质提供绩效审核的佐证材料,切实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二、工作计划
(一)完善补贴政策,提高工作质量。鉴于《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于2023年到期,市民政局计划学习广州市、深圳市和佛山市对于养老机构资助的做法,对我市养老机构资助文件进行修订。优化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申请条件,简化申请程序,科学预测申请数量和补贴金额,做到财政资金的精准发放。目前,我局已完成政策的初步起草工作,待修改完善后征求市直有关单位以及各园区、镇(街道)意见,再报市政府审定实施。
(二)明确工作流程,做好预算规划。针对年度计划任务完成率较低、大部分预期产出未完成的问题。我们计划优化三项补贴的申请流程,明确时间申请的节点,提高项目的产出和完成率,促进我市养老机构发展。在床位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方面,我们计划把审核补贴资格的工作前置到每年上半年,通过实地核查、查看资料和审核申请条件等方式,在上半年确定两项补贴名单,并按照工作要求,纳入下一年度的财政预算中。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方面,明确资金使用单位、申请流程和条件,指导各镇街及早做好资金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合理作出预算安排,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可行性、有效性和精准性,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加强工作监管,提高社会效益。通过东莞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并完善养老机构资助监管系统,实现平台申请、审核、审批管理功能。同时通过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评估机构,依托其专业组织优势,整合专家资源,对我市养老机构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加强对养老机构的运营服务进行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的运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整改工作是确保绩效考评工作取得新成果的关键,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对社会建设工作的要求上来,进一步提高对绩效考评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扎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我局绩效考评目标抓好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同时,要建立督查督办机制,抓好各项整改目标的落实,切实把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三)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整改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存在的问题,扎实抓整改、出实招、求实效。要认真对照本方案的整改目标及措施,认真整改,力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