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广东政典新动能研究院有限公司受东莞市财政局委托,对东莞市民政局2020—2022年度养老服务类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形成《东莞市民政局2020—2022年度养老服务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针对报告中提出有关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一、整改措施
(一)预算绩效管理粗放,指标设置不够严谨
一方面科学做好预算经费编制,实时监控预算执行率,切实提高预算准确度。同时,考虑各种主客观的因素,合理预测居家养老服务人数和金额、养老机构床位补贴申请资金,保证财政资金执行率到位,按时按质拨付资助资金。因客观因素导致资金确实无法按时支出,及时申请预算调整,切实提高预算准确度。另一方面重视绩效目标的编制工作,明确、量化设置指标值,确保绩效设置与项目内容相匹配,加强绩效指标审核。
(二)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缺陷多,资料审核不够规范
一方面完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功能设置,进一步规范资料审核把关。对东莞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中居家养老订单打卡功能设置了相关限制,包括:一是增加服务打卡时间限制,需完成上一张服务单后,开始下一单服务。二是增加服务打卡次数限制,同一老人,同一护工,同一服务项目每日限制最多打卡一次。三是增加服务打卡服务时长限制,在服务时长不足的情况下,无法提前打卡结束服务。四是增加服务打卡照片重复筛查检测,如果系统检测服务订单上传的照片与历史照片疑似相同,则提示需要护工重新拍照上传照片。五是增加服务打卡状态限制,如老人所在的村社区/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已经发起注销申请,即限制护工服务打卡。六是增加异常服务单稽查功能。服务机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在确认上月订单前,平台自动排查需要稽查异常服务单,包括死亡后服务、重复照片、时间重叠、服务时长不足等情况。服务机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需要处理完上月异常订单后,方可进行拨款。
另一方面依托“东莞市民政资金发放监管平台”系统,实现资金精准发放。建立重复补贴排查功能,对同时享受重残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名单进行稽查、预警和停发。建立公安、人力资源保障、卫生健康、殡葬等数据实时比对机制,优化老年人数据采集、资格确认、审核流程。如平台系统数据比对发现异常情况,由村(社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逐一核实。通过“线上+线下”的核准方式,实现高龄老人津贴精准发放。建立高龄津贴年度资格认证制度。为进一步规范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工作,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需每年通过“i莞家”系列应用程序(APP、小程序、公众号)进行资格认证,准确判别老年人异动信息,强化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的安全性、有效性。
(三)居家养老服务异地结算未统筹,资金结算未纳入平安铃满意度回访
一是加快推动异地结算工作。目前市民政局在每年年初预拨当年市级服务经费时,已统筹清算上一年度的市级部分异地结算金额,未结算部分为各镇街的异地费用。下来市民政局将积极发挥上级部门统筹作用,督促部分涉及异地结算镇街加快清算资金,减轻居住地镇街公共服务办的财政资金垫付压力。
二是指导行业协会制定颁布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价。对于制定全市居家养老服务收费指导价的建议,经咨询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以及律师意见,市民政局并非法律规定的定价主体,且居家养老服务不属于《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规定的定价范围,如需对居家养老服务制定参考价,存在违反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水平规定的风险。因此市民政局参考周边地市做法,已指导行业协会制定并颁布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价,统一规定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
三是严格落实服务满意度评价。继续提高“平安铃”安装覆盖率,同时在现有的每个订单满意度评价的基础上,市民政局将通过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设置老年人、工作人员满意度评价问卷、线下走访等方式,对各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进行评估考核,督促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专业、细致及符合老年人需求的服务。
(四)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操作不统一,评估过程不科学
一方面推动2022年新出台的《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落地实施。根据《“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精神,统筹现有的老年人能力、健康、残疾、照护等相关评估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推动评估结果全国范围内互认、各部门按需使用,作为接受养老服务等的依据。另一方面加强老年人能力评估能力培训。2023年8月,已组织养老服务机构中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的相关机构内负责一线评估的工作人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资骨干或评估督导代表等参加省民政厅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培训班,解读国家新标准,后续将继续会同市卫健局,加强对评估机构的培训。
(五)居家养老服务资助对象有限,社区居家养老发展停滞
一是加大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宣传推广,鼓励有条件的园区、镇(街道)可根据辖区实际,适当拓宽资助对象范围。二是进一步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引导养老机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挥专业资源优势,辐射周边提供居家上门服务。持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探索推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对失能老年人居家环境进行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安装可视化、紧急呼叫、体征监测等设备,让居家老年人足不出户享受“类机构”专业化服务。深入推进长者饭堂大配餐工作,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助餐配餐服务格局。三是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投入使用。依托社工服务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开展适合老年人的集体社区活动。建立5个综合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全面推进在镇(街道、园区)范围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协调指导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更好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服务需求。
(六)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不科学,评估结果流于形式
一是合理制定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细则,结合2023年新印发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国家标准,制定我市居家养老服务评估内容、评分标准以及评分流程,规范第三方服务机构评估流程,要求做到深入研究分析各镇街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成效及存在问题。二是定期将每年的居家养老服务评估结果于市民政局官网公示,并及时传达至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改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对评估确定为不合格的服务机构或自主供给服务的村(社区),由市民政局会同各园区、镇(街道)民政部门督促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服务机构,由服务购买方中止其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并依法限制该服务机构参与我市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招投标;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自主供给服务的村(社区),由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予以公示,并中止其服务合同。
(七)平安铃设备问题较多,安装率不高
一是定期收集“平安铃”设备更换台账。根据《2022年—2025年“平安铃”项目合同》约定,服务对象的设备出现故障后,由服务商进行免费更换和维修,市民政局将加强对设备维修情况监督,定期掌握设备更换和维修的台账信息。二是将平安铃服务纳入年度居家养老服务评估工作中,督促供应商应根据存在设备问题等相应情况进行更正。三是加大对平安铃服务的宣传推广,在遵循自愿安装的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宣传“平安铃”服务,提高安装率。
(八)专业医疗人员少,养老机构转型难
一是不断提高医养结合服务供给能力。全市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医疗机构包括设立老年病科的医院42家,提供养老护理服务的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425家,医养结合护理院14家,床位1723张(2023年新增企石医院护理院、东莞瑞康护理院、东莞康裕护理院、东莞德福护理院、道滘医院护理院)。有7所养老机构举办或内设医疗机构。建立医养联合体39对,所有养老机构均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有99家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完成老年人就医环境优化,为老年人就医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医疗服务。二是稳步推进医养深度融合。盘“存量”。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园区)公立医院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医养结合机构,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扩“增量”。鼓励医疗资源富余的镇街将二级及以下的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三是做好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监督。针对医养结合机构型养老机构,会同市卫健局进一步加强医养服务内涵建设,特别是老年人的饮食、功能康复等方面的服务。进一步督查按照《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要求配备相适工作人员,做实医养服务,切实维护老年人权益,开展医养行业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医养服务质量。
(九)养老从业人员结构不佳,影响机构申请运营补贴
健全人才培育体系,建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一是培育专业化的服务队伍。结合省养老护理员继续教育及岗位培训计划,组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线上线下培训,到2025年,全市养老服务人员培训人次达到2万,全市养老机构院长和养老护理人员培训上岗率均达到100%。二是搭建养老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鼓励支持技工院校开设健康养老专业,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与技工院校合作建立养老护理员实习实训基地。举办东莞市“养老护理员”照护技能大赛,对养老护理员的技能操作、应用知识、沟通协调、人文关怀等方面进行理论和综合操作考核,以赛代练提升养老护理员技能水平。三是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参与养老服务。以岗位聘请、政府购买等方式,继续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提供、社会组织培育、资源链接、危机干预等方面作用,促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确保每千名老年人配备社会工作者人数保持1人以上。四是修订《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主要修订了旧办法中“运营补贴”的申请条件,旧文件规定申请运营补贴需要为全体工作人员购买社保,但在实际审核过程中,由于养老机构中有部分为退休返聘的员工,无法购买社保而达不到申请运营补贴的条件。为此我们修订了运营补贴中关于社保的规定,对于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需要及时足额缴纳社保,但对于达到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只需要依法缴纳单项工伤保险费。
(十)养老机构补助资金拨付不合规、拨付时间长
一是加强资金拨付规范操作,严格遵循文件规定拨付补助资金时间下拨资金。二是简化申请流程,新修订的《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修订)》已明确床位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等级评定补贴的申请时间和所需材料,通过线下申请途径,无需重复提交资料。三是继续按三年拨付床位建设补贴资金。考虑到对养老机构持续帮扶以及减轻财政资金压力,新修订的《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修订)》继续分三年下拨建设补贴,同时计划通过下发运营补贴的方式,减轻养老机构初期的经费压力。
二、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整改工作是确保绩效考评工作取得新成果的关键,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对社会建设工作的要求上来,进一步提高对绩效考评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扎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我局绩效考评目标抓好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同时,要建立督查督办机制,抓好各项整改目标的落实,切实把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三)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整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统筹兼顾,抓住关键部门、关键人、关键环节,一项一项持续推进,把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要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分阶段明确目标,紧盯不放、久久为功,坚决全面彻底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