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民政局严格按照《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广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东莞市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循福利彩票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使用宗旨,重点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优先支持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以及残疾人、孤儿、经济困难人群等特殊困难群体受益的项目,适当支持符合规定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现将我局2025年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经市财政局批复,市民政局彩票公益金年初预算额度21238.25万元(其中市民政局18675.02万元,市社会福利中心2082.47万元,市金菊福利院480.76万元),2024年结转的中央彩票公益金1.79万元,省级彩票公益金80万元,以上合计21320.04万元。
二、具体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安排情况具体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情况
2025年,预计用于老年人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14983.08万元,包括:
1.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8939.49万元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发放70周岁以上本市户籍的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根据《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提高我市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规定,70至7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80至8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50元;90至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5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50元。预计2025年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有20.86万人,其中70至79周岁有15.04万人、80至89周岁有4.81万人、90至99周岁有0.98万人、100周岁以上有223人,预计需发放高龄津贴约2.98亿元,市镇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预计市级财政负担8939.49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2.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补贴经费162.52万元
根据《东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东府办〔2024〕14号)文件,为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的照理护理,按档为特困人员发放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补贴。全自理的特困人员月人均护理标准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确定,半失能的特困人员月人均护理标准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0%确定,失能的特困人员月人均护理标准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确定。预计2025年,我市特困对象约500人,其中全自理15人、半失能179人、失能306人,全年所需经费约541.73万元,市镇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预计市级财政负担162.52万元。
项目联络人:李伟锋,联系电话:(0769)22832535。
3.特困供养人员生活保障金362.88万元
根据《东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东府办〔2024〕14号),为特困供养人员发放生活保障金,切实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2025年预计我市特困供养人员生活保障金标准为2016元/人·月,特困供养对象约500人(不含市救助管理站和市社会福利中心特困人员),年基本生活供养经费需1209.6万元,市镇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预计市级财政负担362.88万元。
项目联络人:李伟锋,联系电话:(0769)22832535。
4.东莞市养老机构补助经费357.32万元
根据《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修订)》(东民规(2024)2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床位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级评定补贴。预计2025年拨付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贴151.2万元、运营补贴195.62万元、等级评定补贴10.5万元,合计357.32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5.居家养老服务实施经费3387.23万元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东府办〔2021〕12号),对我市符合居家养老服务条件的对象进行资助,其中能力完好或轻度失能的按360元/人/月标准、中度失能的按480元/人/月、重度失能的按720元/人/月的标准进行资助。预计2025年资助的居家养老对象约15000人,市镇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需居家养老实施经费市级资金约253.627万/月,加上2024年部分镇街垫支的市级财政资金343.7万元,预计需市级财政资金3387.23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6.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统一指挥调度服务经费80.96万元
东莞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以全市老人信息数据为基础,结合东莞市为老服务系统进行建设,以构建“一平台、一中心、一数据库”为集中管理体系,以平台为核心、指挥调度中心为通讯载体,结合线上与线下的服务模式,基于互联网与大数据的整合,打造一个全方位并符合东莞当地实际需求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根据该项服务的采购合同,2025年需支付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9月1日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统一指挥调度服务经费80.96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7.居家养老平安铃安装及服务经费866.92万元
2011年4月,我市引入居家养老平安铃服务项目,为全市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提供全天候24小时的紧急救援、生活照料、健康咨询、家政对接、精神关怀、人员定位参考服务等人性化贴心服务。2022年“平安铃”项目招标后签订的合同总额为1989万元,服务期从2022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2025年预计平均使用服务人数可达11000人,每月约支付运营服务费为69.72万元,2024年12月至2025年10月的运营服务费约766.92万元。
2025年11月计划重新采购一家公司承接该项服务,服务期为两年,预计服务人数11000人,按65元/人/月测算,两年合同总费用约为1716万元。2025年计划支付启动资金约100万元。
以上两项合计约866.92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8.高龄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用345万元
根据2014年11月20日召开的市政府十五届第102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结合《东莞市“银龄安康行动”实施方案》(东民〔2015〕48号)和《市民政局关于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政府统保范围的通知》(东民〔2018〕277号)的要求,2025年为具有本市户籍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购买一份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险费预计为每人每年30元,其中户籍7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保费由市级财政负担,60至74周岁老年人保费由镇街财政负担。预计2025年东莞户籍7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人数为11.5万人,保险费每人每年30元,全年预计需投入345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9.市金菊福利院治愈麻风病人生活费174.18万元
根据市政府批示,同意市金菊福利院集中供养治愈麻风病人参照特困人员标准,按照《东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相关待遇。预测2025年特困供养标准为2016元/人·月,编制2025年预算时,市金菊福利院有治愈麻风病人72人,2025年安排生活费174.18万元。
项目联络人:殷敏华,联系电话:(0769)83311637。
10.市金菊福利院治愈麻风病人医护服务费147.50万元
该项目通过购买方式采购医护服务,为治愈麻风病人提供日常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根据采购合同,安排护士8名,护工10名,为治愈麻风病人提供护理和日常生活照料。2025年预计需支付费用147.50万元。
项目联络人:殷敏华,联系电话:(0769)83311637。
11.市金菊福利院治愈麻风病人医疗费159.08万元
该项目统筹用于市金菊福利院治愈麻风病人的医疗费、药品费、医疗用品及耗材、莞家福、体检费、评估费、医疗废物处置费、医疗废水池处理费等,预计2025年需支出159.08万元。
项目联络人:殷敏华,联系电话:(0769)83311637。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改善民生的要求,推进孤儿福利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继续对孤儿在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给予全面的保障。2025年预计用于儿童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2128.39万元,包括:
12.弃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285.68万元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粤民福〔2011〕22号)规定,弃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伙食费、服装被褥费、日常用品费、教育费、基本医疗费和康复费,不包含大病医疗救助费、寄养家庭劳务费等。2025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提高后预计标准为2375元/人/月,预计2025年全市弃婴(孤儿)450人,其中市社会福利中心有弃婴(孤儿)约404人,各镇街散居孤儿46人(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结合2024年部分镇街垫支的市级财政资金,2025年预计需支出生活保障金1285.68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项目联络人:李璐,联系电话:(0769)23161800。
13.弃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教育保障金20.62万元
根据《东莞市孤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东莞市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规定,向社会散居孤儿发放弃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教育保障金,让我市弃婴(孤儿)的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引导考取就读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学校,提高孤儿受教育水平,促进孤儿身心全面发展。预计2025年分散供养孤儿中就读学生有43人,给予教育保障金按照学前教育4800元/人/年,小学800元/人/年,初中900元/人/年,高中(中专)3000元/人/年,大学(大专)及以上7000元/人/年;在中学期间寄宿的,给予寄宿生活补助1720元/人/年。结合2024年各镇街垫支的市级财政资金0.99万元,2025年预计市级资金总支出20.62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14.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经费163.01万元
根据《东莞市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东府办〔2019〕7号)规定,低保家庭中的儿童(含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继续享受低保待遇;非低保家庭的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以个人为单位纳入低保范围,享受低保待遇。同时,上述儿童的个人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实行增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低保标准差额部分。预计2025年全市共有24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对已获得低保金等且未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进行补差发放,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补贴标准全额发放,补助资金由市镇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结合2024年各镇街垫支的市级财政资金14万元,预计需市级财政资金163.01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15.市社会福利中心服务对象住院费100万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市社会福利中心残疾儿童住院的手术费、护理费、陪护费,需送医院留院观察的新接收弃婴住院期间的费用以及患危重疾病孤残儿童送医院救治期间的住院费用支出。预计2025年市社会福利中心新收儿童住院25人次,费用0.3万元/人次;危急重症儿童住院340人次,费用0.4万元/人次;手术儿童10人次,服务费用0.4万元/人次。预计总费用约147.5万元,安排市级财政资金100万元,并根据实际住院情况申请医疗应急基金。
项目联络人:陈春红,联系电话:(0769)23070677。
16.市社会福利中心服务对象生活杂费160万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补助市社会福利中心集中供养服务对象的水、电、燃料等生活杂费支出,预计全年支出160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建明,联系电话:(0769)23161881。
17.市社会福利中心困境儿童及其他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19.75万元
该项目统筹用于市社会福利中心困境儿童及其他人员的日常支出,包括:伙食费、服装被褥费、学杂费、玩具、日常用品和设备费、康复费、康复医疗器材和医疗用品、辅具、设备(不包含大型设备)购置费、遗体处理费、专家会诊费、社保费、基本医疗费、寻亲公告费、其他生活杂费、评估费、节日慰问金和慰问品及其他活动相关费用等。2025年该项目资金包括以下服务对象生活费:(1)市社会福利中心供养新收弃婴约5人;(2)父母在拘留和服刑期间的未成年子女、打拐解救儿童、暂时无人监护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监护其他困境儿童约22人;(3)2025年中心供养的安置过渡期成年孤儿约3人。预计2025年需支出19.75万元。
项目联络人:李璐,联系电话:(0769)23161800。
18.“儿童福利和权益保障高质量发展试点”项目270万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4〕304号)文件要求,安排资金270万元用于支持“儿童福利和权益保障高质量发展试点”项目。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19.市社会福利中心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86万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4〕304号),2025年安排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86万元用于市社会福利中心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2024年《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3〕324号)安排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137万元用于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2024年已支出136.998万元,结转18.56元到2025年继续使用。
项目联络人:陈春红,联系电话:(0769)23070677。
20.孤儿助学项目21.54万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4〕304号),2025年安排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21.54万元用于孤儿助学项目(其中市民政局19.9万元,市社会福利中心1.64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项目联络人:王喜乐,联系电话:(0769)22298039。
21.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高质量发展示范试点项目1.79万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343号),2024年安排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30万元用于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高质量发展示范试点工作,2024年已支出28.21万元,结转1.79万元资金到2025年。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三)残疾人补贴类项目情况
2025年,预计用于残疾人补贴的彩票公益金2661.83万元,包括:
2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专项经费2404.30万元
根据《东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东民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向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预计2025年我市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人,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以及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共有22262人。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市镇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预计市级财政负担2404.30万元。
项目联络人:张相斌,联系电话:(0769)22832560。
2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57.53万元
根据《东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东民规〔2023〕1号)、《东莞市民政局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东民〔2023〕70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每人每月209元的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预计2025年我市户籍,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残疾人共有3301人,按每人每月209元的发放标准,市镇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结合2024年各镇街垫支的市级财政资金9.16万元,预计市级财政负担257.53万元。
项目联络人:张相斌,联系电话:(0769)22832560。
(四)其他有特殊困难人群福利类项目情况
2025年,预计用于市社会福利中心纳入特困系统的供养人员的彩票公益金563.68万元。
24.市社会福利中心特困供养人员生活保障金563.68万元
该项目用于市社会福利中心纳入特困系统的集中供养人员的支出,主要统筹用于:伙食费、服装被褥费、教学用具和用品、玩具、日常用品和设备费、康复费、康复医疗器材和医疗用品、辅具、设备(不包含大型设备)购置费、遗体处理费、专家会诊费、社保费、其他保险费用、基本医疗费、寻亲公告费、其他生活杂费、节日慰问金和慰问品及其他活动相关费用等。预计2025年市社会福利中心纳入特困系统的供养人员约233人,2025年我市特困供养人员生活保障金标准为2016元/月,预计全年共需563.68万元。
项目联络人:李璐,联系电话:(0769)23161800。
(五)社会公益类项目情况
2025年,预计用于资助社会公益、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983.06万元,包括:
25.购买社工服务经费653.06万元
该项目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1〕8号)相关标准购买10个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为民政服务对象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协助解决服务对象实际问题和困难,提升服务对象能力,增强服务对象幸福感。2025年该项目费用包括:“阳光童行,护航青春”儿童青少年服务项目、“爱在人间,情暖夕阳”关爱长者服务项目、“幸福加油站——婚姻护航”婚姻家庭辅导项目、“哀伤辅导”服务项目、“阳光雨·幸福家”党群服务中心服务项目、莞爱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帮扶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服务项目、“帮扶站内流浪乞讨人员”服务项目、“莞家驿站”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耆享新生活”金菊长者搬迁新院适应项目,10个项目共需资金653.06万元,根据实际需要,在各项目中统筹使用。
项目联络人:梁淑谊,联系电话:(0769)22832561。
26.“民生大莞家”项目(市级彩票公益金)250万元
根据《东莞市打造“民生大莞家”品牌项目实施方案》(东府办〔2020〕22号)文件要求,从2020年起启动“民生大莞家”品牌项目建设。2025年市财政拨付5250万元资金,用于“民生大莞家”项目建设,其中5000万元为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50万元为市级彩票公益金。
项目联络人:张相斌,联系电话:(0769)22832560。
27.综合救助服务中心试点建设项目80万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3〕324 号),2024年安排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180万元用于东莞市综合救助服务中心试点建设项目,2024年已支出100万元用于镇街综合救助服务中心试点建设项目,另外用于市级综合救助服务中心试点建设项目的80万元,暂未支出,结转到2025年继续使用。
项目联络人:李旭枝,联系电话:(0769)22678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