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民政局严格按照《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广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东莞市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循福利彩票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使用宗旨,重点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优先支持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以及残疾人、孤儿、经济困难人群等特殊困难群体受益的项目,适当支持符合规定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现将我局2026年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6年经市财政局批复,市民政局彩票公益金年初预算额度21366.42万元(其中市民政局18830.29万元,市社会福利中心2006.97万元,市金菊福利院529.16万元),2025年结转的中央彩票公益金10.11万元,以上合计21376.53万元。
二、具体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安排情况具体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情况
2026年,预计用于老年人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15536.44万元,包括:
1.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9722.85万元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发放70周岁以上本市户籍的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根据《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提高我市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规定,70至7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80至8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50元;90至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5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50元。预计2026年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有22.71万人,其中70至79岁有16.49万人、80至89岁有5.13万人、90至99岁有1.06万人、100岁以上有303人,预计需发放高龄津贴约3.24亿元,市镇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预计市级财政负担9722.85万元。
项目联络人:李伟锋,联系电话:(0769)22832513。
2.特困供养人员生活保障金333.85万元
根据《东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东府办〔2024〕14号),为特困供养人员发放生活保障金,切实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预计2026年我市特困供养人员生活保障金标准为2016元/人·月,我市2026年预计有特困供养对象约460人(不含市救助管理站和市福利中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2026年基本生活供养经费1112.83万元,按照现行的分担比例,其中市负担30%,即333.85万元。
项目联络人:廖锦洪,联系电话:(0769)22832535。
3.东莞市养老机构补助经费456.66万元
根据《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修订)》(东民规(2024)2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床位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级评定补贴。预计2026年拨付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贴253.57万元、运营补贴195.59万元、等级评定补贴7.5万元,合计456.66万元。
项目联络人:李伟锋,联系电话:(0769)22832513。
4.居家养老服务实施经费3706.76万元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东府办〔2021〕12号),对我市符合居家养老服务条件的对象进行资助,其中能力完好或轻度失能的按360元/人/月标准、中度失能的按480元/人/月、重度失能的按720元/人/月的标准进行资助。预计2026年资助的居家养老对象约15000人,市镇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结合2025年部分镇街垫支的市级财政资金70.12万元,预计2026年需市级财政资金3706.76万元。
项目联络人:李伟锋,联系电话:(0769)22832513。
5.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统一指挥调度服务经费116.98万元
东莞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以全市老人信息数据为基础,结合东莞市为老服务系统进行建设,以构建“一平台、一中心、一数据库”为集中管理体系,以平台为核心、指挥调度中心为通讯载体,结合线上与线下的服务模式,基于互联网与大数据的整合,打造一个全方位并符合东莞当地实际需求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根据该项服务的采购合同,2026年需支付2025年9月2日-2026年1月1日第五期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统一指挥调度服务经费35.98万元,支付2026年1月2日-2026年10月1日共9个月服务经费81万元(调整为按一个月服务经费9万元计算), 以上两项合计116.98万元。
项目联络人:李伟锋,联系电话:(0769)22832513。
6.老年助餐服务项目243.41万元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等13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第十条“根据老年人经济困难程度、失能等级等情况,给予差异化优惠或者补贴,补贴的范围、方式、标准由各地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确定,并纳入财政预算”,结合《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东府办(2021)12号)有关规定,每人每餐补助5元(市镇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即市财政补贴1.5元,镇财政补贴3.5元)的标准对养老服务资助对象进行就餐补贴资助。2025年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按原资助标准延期至2026年3月31日结束,2026年餐费预算测算时间为:4至12月,合计9个月。预计9个月各镇街就餐人数3857人,平均就餐天数约为210天,市级就餐补助约243.41万元,安排市级财政经费243.41万元。
项目联络人:李伟锋,联系电话:(0769)22832513。
7.高龄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用316.80万元
根据2014年11月20日召开的市政府十五届第102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结合《东莞市“银龄安康行动”实施方案》(东民〔2015〕48号)和《市民政局关于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政府统保范围的通知》(东民〔2018〕277号)的要求,为具有本市户籍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购买一份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其中户籍7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保费由市级财政负担,60至74周岁老年人保费由镇街财政负担。根据2025年公开招标后签订的合同,确定每一份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单价为24元。预计2026年东莞市户籍7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人数约为13.2万人,全年安排市级财政经费316.80万元。
项目联络人:李伟锋,联系电话:(0769)22832513。
8.基本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试点项目建设项目109.97万元
为落实《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和省市清单内容,进一步满足国家提出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要求,推动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信息化迭代创新,提升我市基本养老服务水平,计划于2026年建设东莞市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该平台将涵盖上述服务清单里的十多项内容提供养老服务管理,实现服务项目的对象基本信息、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数据汇聚,为实现养老服务基于数据赋能、供需对接、服务监管等方面提供数据支撑,并为国家及省市平台提供养老数据的支持。该项目2026年安排第一期费用109.97万元。
项目联络人:李伟锋,联系电话:(0769)22832513。
9.市金菊福利院治愈麻风病人生活费164.50万元
根据市政府批示,同意市金菊福利院集中供养治愈麻风病人参照特困人员标准,按照《东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相关待遇。预测2026年特困供养标准为2016元/人·月,编制2026年预算时,市金菊福利院有治愈麻风病人66人,省泗安医院东莞市户籍治愈麻风病人2人,2026年安排生活费164.50万元。
项目联络人:殷敏华,联系电话:(0769)83311637。
10.市金菊福利院治愈麻风病人医护服务费214.66万元
该项目通过购买方式采购医护服务,为治愈麻风病人提供日常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根据采购合同,安排护士10名,护工17名,为治愈麻风病人提供护理和日常生活照料。2026年预计需支付费用214.66万元。
项目联络人:殷敏华,联系电话:(0769)83311637。
11.市金菊福利院治愈麻风病人医疗费150万元
该项目统筹用于市金菊福利院治愈麻风病人的医疗费、药品费、医用耗材、医疗器械、莞家福、体检费、评估费、医疗废物处置费、氧气瓶和氧气费、医疗废水池处理费、医用气体系统维保等,预计2026年需支出150万元。
项目联络人:殷敏华,联系电话:(0769)83311637。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改善民生的要求,推进孤儿福利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继续对孤儿在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给予全面的保障。2026年预计用于儿童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1774.48万元,包括:
12.弃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151.67万元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粤民福〔2011〕22号)规定,弃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伙食费、服装被褥费、日常用品费、教育费、基本医疗费和康复费,不包含大病医疗救助费、寄养家庭劳务费等。2026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提高后预计标准为2423元/人/月,预计2026年全市弃婴(孤儿)403人,其中市社会福利中心有弃婴(孤儿)约348人(4176人次),各镇街散居孤儿55人(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结合2025年部分镇街垫支的市级财政资金,2026年预计需支出生活保障金1151.67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项目联络人:李璐,联系电话:(0769)23161800。
13.弃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教育保障金24.15万元
根据《东莞市孤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东莞市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规定,向社会散居孤儿发放弃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教育保障金,让我市弃婴(孤儿)的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引导考取就读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学校,提高孤儿受教育水平,促进孤儿身心全面发展。预计2026年分散供养孤儿中就读学生有46人,给予教育保障金按照学前教育4800元/人/年,小学800元/人/年,初中900元/人/年,高中(中专)3000元/人/年,大学(大专)及以上7000元/人/年;在中学期间寄宿的,给予寄宿生活补助1720元/人/年。结合2025年各镇街(园区)垫支的市级财政资金情况,2026年预计市级资金总支出24.15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14.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经费187.52万元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粤民发〔2016〕45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民〔2025〕13号)等文件规定,为全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2026年预计按2375元/人/月的标准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全市约有265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市镇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结合各镇街(园区)结余市级资金情况,预计2026年需市级资金187.52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15.市社会福利中心服务对象住院费90万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市社会福利中心残疾服务对象住院的手术费、护理费、陪护费,需送医院留院观察的新接收弃婴住院期间的费用以及患危重疾病孤残服务对象送医院救治期间的住院费用支出。预计2026年市社会福利中心新收服务对象住院20人次,费用0.3万元/人次;危急重症服务对象和手术服务对象住院240人次,费用0.35万元/人次。预计总费用约90万元。
项目联络人:陈春红,联系电话:(0769)23070677。
16.市社会福利中心服务对象生活杂费160万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补助市社会福利中心集中供养服务对象的水、电、燃料等生活杂费支出,预计全年支出160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建明,联系电话:(0769)23161881。
17.市社会福利中心困境儿童及其他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23.39万元
该项目统筹用于市社会福利中心困境儿童及其他人员的日常支出,包括:伙食费、服装被褥费、学杂费、玩具、日常用品和设备费、康复费、康复医疗器材和医疗用品、辅具、设备(不包含大型设备)购置费、遗体处理费、专家会诊费、社保费、基本医疗费、寻亲公告费、其他生活杂费、评估费、节日慰问金和慰问品及其他活动相关费用等。2026年该项目资金包括以下服务对象生活费:(1)市社会福利中心供养新收弃婴约3人;(2)父母在拘留和服刑期间的未成年子女、打拐解救儿童、暂时无人监护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监护其他困境儿童约14人(168人次);(3)2026年政府供养成年孤儿约6人(72人次)。预计2026年需支出23.39万元。
项目联络人:李璐,联系电话:(0769)23161800。
18.“儿童福利和权益保障高质量发展试点”项目10.11万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4〕304号)文件要求,2025安排资金270万元用于支持“儿童福利和权益保障高质量发展试点”项目,结转10.11万元到2026年继续使用。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19.市社会福利中心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22万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文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5〕304号),2026年安排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22万元用于市社会福利中心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
项目联络人:陈春红,联系电话:(0769)23070677。
20.孤儿助学项目21.64万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文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5〕304号),2026年安排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21.64万元用于孤儿助学项目(其中市民政局18.64万元,市社会福利中心3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项目联络人:王喜乐,联系电话:(0769)22298039。
21.粤福童享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项目84万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5〕317号),2026年安排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84万元用于粤福童享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工作。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三)残疾人补贴类项目情况
2026年,预计用于残疾人补贴的彩票公益金2844.68万元,包括:
2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专项经费2638.07万元
根据《东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东民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向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根据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员增长情况,预计2026年我市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人,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以及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约有24426人。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市镇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预计市级财政负担2638.07万元。
项目联络人:张相斌,联系电话:(0769)22832560。
2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06.61万元
根据《东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东民规〔2023〕1号)有关规定,预计2026年按照每人每月217元的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预计2026年我市户籍,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残疾人约有3095人,按每人每月217元的发放标准,市镇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结合2025年各镇街垫支的市级财政资金情况,预计市级财政负担206.61万元。
项目联络人:张相斌,联系电话:(0769)22832560。
(四)其他有特殊困难人群福利类项目情况
2026年,预计用于市社会福利中心纳入特困系统的供养人员的彩票公益金696.73万元。
24.市社会福利中心特困供养人员生活保障金696.73万元
该项目用于市社会福利中心纳入特困系统的集中供养人员的支出,主要统筹用于:伙食费、服装被褥费、教学用具和用品、玩具、日常用品和设备费、康复费、康复医疗器材和医疗用品、辅具、设备(不包含大型设备)购置费、遗体处理费、专家会诊费、社保费、其他保险费用、基本医疗费、寻亲公告费、其他生活杂费、节日慰问金和慰问品及其他活动相关费用等。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4〕14号)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预计2026年市社会福利中心纳入特困系统的供养人员约288人(3456人次),2026年我市特困供养人员生活保障金标准为2016元/月,预计全年共需696.73万元。
项目联络人:李璐,联系电话:(0769)23161800。
(五)社会公益类项目情况
2026年,预计用于资助社会公益、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524.20万元,包括:
25.购买社工服务经费524.20万元
该项目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1〕8号)相关标准购买10个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为民政服务对象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协助解决服务对象实际问题和困难,提升服务对象能力,增强服务对象幸福感。2026年该项目费用包括:“阳光童行,护航青春”儿童青少年服务项目、“爱在人间,情暖夕阳”关爱长者服务项目、“幸福加油站——婚姻护航”婚姻家庭辅导项目、“哀伤辅导”服务项目、“阳光雨·幸福家”党群服务中心服务项目、莞爱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帮扶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服务项目、“帮扶站内流浪乞讨人员”服务项目、“莞家驿站”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耆享新生活”金菊长者搬迁新院适应项目,10个项目共需资金524.20万元。
项目联络人:梁淑谊,联系电话:(0769)228325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