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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东莞市社会捐助接收站部门预算

来源:本网 时间:2018-02-09 07:52:1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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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莞市社会捐助接收站的主要职能是负责社会捐赠物资的常年接收和管理,以及市级救灾物资采购、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协助市民政局开展全社会的救灾救济物资募集捐赠活动及指导各镇街救灾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另外,该站增挂“东莞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牌子,负责制定全市低保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市各镇(街道、园区)低保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和开展业务培训;依法对低保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出具书面报告;接受申请人的复核申请,开展复核工作,出具复核书面报告,承办上级交办其他业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份部门预算仅包括东莞市社会捐助接收站本级预算,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三、人员情况

2018年,东莞市社会捐助接收站核定有事业编制数12名,其中在编在职人员12名。另外,有退休人员1名;随军家属2名;普通聘员6名;后勤临聘人员3名。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15.34万元。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15.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99.35万元,年初结转15.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0万元。支出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2.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28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99.3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20.09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27.3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799.3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6.07万元,占97.09%;住房保障支出23.28万元,占2.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民政管理事务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科目编码:20802992018年预算数为19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92万元,增长87.62%

 

2)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科目编码:20810052018年预算数为442.6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6.54万元,增长9%

3)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科目编码:20815022018年预算数为136.4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9.97万元,下降6.81%

2.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22102012018年预算数为23.2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52万元,增长6.99%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8.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5.2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6.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23万元;公用经费43.35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0.35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80万元,公务接待费2.20万元。本部门2018年计划出国组团数0个,0人次,计划出境组团数0个,0人次,计划购置公车0辆,公车保有数为1辆。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0.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车购置费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接待费减少0.12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有所缩减。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本部门2018年收支总预算815.34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815.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9.35万元,占98.04%;年初结转和结余15.99万元,占1.96%

(三)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81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58万元,占54.53%;项目支出370.76万元,占45.47%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3.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6.43万元,占43.53%;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占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7万元,占56.4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请参见附件。

表号

表名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附件:2018年东莞市社会捐助接收站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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