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
中心部门决算 |
|
|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主要负责我市婚姻登记及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是市民政局直属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市财政全额拨付事业单位。
三、人员情况
截至2016年底,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核定编制7名,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7人,另外,有离退休1人,随军家属3人,普通聘员3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见决算表1)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394.31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总计394.31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4.36万元,增长51.6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见决算表2)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358.31万元(不含上年结转),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8.3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见决算表3)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33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91万元,占83.22%;项目支出56.43万元,占16.7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见决算表4)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94.31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总计394.3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4.36万元,增长51.6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见决算表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4.05%。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2.40万元,增长41.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16万元,占96.78%;住房保障支出10.18万元,占3.2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93.60万元,支出决算31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5%。其中:
1.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
(1)民政管理事务
①行政运行(科目编码:2080201)年初预算数为249.1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4%。
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科目编码:2080299)年初预算数为36.4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2210201)年初预算数为7.9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5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见决算表6)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9.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3.3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05.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86万元;公用经费26.57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4.6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见决算表7)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预算的13%。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预算的13%。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02万元,增长5.4%。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2万元,增长5.4%。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较2015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情况、接待人数不同,导致2016年“三公”经费略有上升。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39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2.61万元,下降87%。全年共接待3批次、45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见决算表8)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万元,支出20万元,因201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所以与2015年相比,收入、支出分别增加20万元 。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4.3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本级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0万元,占26.15%;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占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63万元,占73.85%。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进行预算绩效评价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0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决算表1-8,请参见附件。
表号 |
表名 |
决算表1 |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决算表2 |
收入决算表 |
决算表3 |
支出决算表 |
决算表4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决算表5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
决算表6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经济分类) |
决算表7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决算表8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