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六、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拟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的民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和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烈士申报、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城乡救灾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救济扶贫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管理和监督使用;负责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负责全市防灾减灾工作。
(4)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5)承担拟订地名管理办法并监督上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的实施;承担全市镇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市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镇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承办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承担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批报批,组织编制地名规划,地名标志的规范设置和维护管理,标准地名使用的检查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地名普查、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和保管地名档案资料等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以及婚姻、殡葬行业职业技能建设工作;承担全市经营性和公益性公墓的管理与审核审批;负责国内、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指导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指导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市学生接送站的准入、审核和管理相关工作。
(6)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7)负责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协调实施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8)负责老年人、孤儿、弃婴(童)、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
(9)负责社会福利工作;负责各类福利事业单位、福利机构、福利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0)负责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和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管理监督。
(11)负责民政事业费年度计划预算、决算和发放管理、检查监督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社会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和有奖募捐工作;负责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和监督。
(14)承担全市民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草拟民政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民政系统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和民政政策法规宣传、咨询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15)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莞市民政局为正处级全额财政预算供给的行政单位,内设12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监察科、政策法规科、优抚科(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置科、救灾和社会救助科(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科、社会工作科(市社会工作办公室)和市老龄工作办公室。无派出机构。
本份部门预算仅包括市民政局本级预算,本部门的下属单位单独编列预算。
三、人员情况
2017年,东莞市民政局共有行政编制数40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44名(含纪检派驻人员3名),其中公务员39名,工勤人员5名。另外,有退休人数27名,普通聘员6名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578.99万元。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620.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413.41万元,年初结转207.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958.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958.17万元,年初结转为0。支出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47.5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8.1万元,农林水支出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16万元,其他支出22958.17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5413.4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125.55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352.8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5413.4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40.15万元,占94.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8.1万元,占4.44%;农林水支出30万元,占0.12%;住房保障支出105.16万元,占0.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
(1)海警
①一般管理事务(科目编码:2041103)2017年预算数为1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0万元,增长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民政管理事务
①行政运行(科目编码:2080201)2017年预算数为1788.6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27.99万元,增长22.46%。
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编码:2080202)2017年预算数为420.8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77.69万元,下降15.58%。
③拥军优属(科目编码:2080204)2017年预算数为3724.8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1.99万元,下降0.32%。
④老龄事务(科目编码:2080205)2017年预算数为413.8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29.91万元,增长45.76%。
⑤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科目编码:2080207)2017年预算数为551.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35.6万元,增长375.52%。
⑥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目编码:2080208)2017年预算数为42.5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41万元,下降3.2%。
⑦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科目编码:2080299)2017年预算数为954.6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37.5万元,下降19.92%。
(2)抚恤
①死亡抚恤(科目编码:2080801)2017年预算数为2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0万元,增长100%。
②伤残抚恤(科目编码:2080802)2017年预算数为858.1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09.36万元,增长32.27%。
③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科目编码:2080803)2017年预算数为4940.3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769.35万元,增长18.45%。
④义务兵优待(科目编码:2080805)2017年预算数为114.7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3.76万元,增长88.15%。
⑤其他优抚支出(科目编码:2080899)2017年预算数为613.9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1.99万元,下降4.95%。
(3)退役安置
①退役士兵安置(科目编码:2080901)2017年预算数为308.6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62.54万元,下降16.85%。
②退役士兵管理教育(科目编码:2080904)2017年预算数为399.1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5.03万元,增长9.62%。
(4)社会福利
①儿童福利(科目编码:2081001)2017年预算数为52.4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4.54万元,增长561.66%。
②老年福利(科目编码:2081002)2017年预算数为13.8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78.16万元,下降92.79%。
③殡葬(科目编码:2081004)2017年预算数为200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80万元,增长9.86%。
④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科目编码:2081005)2017年预算数为2.8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05万元,下降26.92%。
⑤其他社会福利支出(科目编码:2081099)2017年预算数为282.2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10.2万元,下降42.68%。
(5)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①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科目编码:2081599)2017年预算数为105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
(6)最低生活保障
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科目编码:2081901)2017年预算数为5782.2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34.78万元,下降5.47%。
(7)临时救助
①临时救助支出(科目编码:2082001)2017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45万元,下降27.27%。
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科目编码:2082002)2017年预算数为54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90万元,增长19.87%。
(8)特困人员供养
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科目编码:2082102)2017年预算数为50.2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54万元,下降1.06%。
(9)其他生活救助
①其他城市生活救助(科目编码:2082501)2017年预算数为11.6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
②其他农村生活救助(科目编码:2082502)2017年预算数为19.6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25万元,增长27.56%。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优抚对象医疗
①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科目编码:2101401)2017年预算数为1128.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42.45万元,增长92.62%。
3.农林水支出
(1)扶贫
①其他扶贫支出(科目编码:2130599)2017年预算数为3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0万元,增长100%。
4. 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
①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2210201)2017年预算数为105.1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6.16万元,增长52.41%。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3.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7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1.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3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1.4万元,公务接待费43.75万元。本部门2017年无出国计划,本部门2017年计划出境组团数2个,16人次,无计划购置公车,公车保有数为3辆。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16.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均为5.3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车购置费均为0,与上年持平。公车运行维护费均为11.4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减少16.25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继续加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次数和标准,尽量降低公务活动成本,进一步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 其他支出
(1)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①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编码:2296002)2017年预算数为22835.2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54.67万元,增长0.68%。
②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编码:2296099)2017年预算数为122.9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22.93万元,增长100%。
六、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本部门2017年收支总预算48578.99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48578.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413.41万元,占52.3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2958.17万元,占47.26%;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均为0;年初结转和结余207.41万元,占0.43%。
(三)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4857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6.88万元,占4.28%;项目支出46502.11万元,占95.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均为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4.5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11.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39.6万元,占18.22%;政府采购工程预算为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71.69万元,占81.7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无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他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7年部门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项目11个,共15402.87万元;涉及政府性基金拨款的项目8个,共19500.64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请参见附件。
表号 |
表名 |
一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二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三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四 |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
五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六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七 |
部门收支总表 |
八 |
部门收入总表 |
九 |
部门支出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