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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莞市福利彩票发行
中心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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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是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全市福利彩票负责发行和销售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东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设事业单位1个。本单位决算仅包括东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本级决算。
三、人员情况
2016年,东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共有员工45人,其中事业编制内实有在职人员29人。另外,聘用人员13人,离退休0人,后勤服务人员3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3212.93万元,支出总计3212.93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03.94万元,增长6.78%;支出增加237.89万元,增长8.0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3189.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9.78万元,占82.45%;上级补助收入469.5万元,占14.72%,其他收入90.19万元,占2.8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321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占0%;项目支出3212.93万元,占10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29.78万元,支出总计2629.7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44.74万元,增长1.7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50.44万元,增长1.9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不牵涉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不牵涉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收支决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42.73万元,完成预算的61.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28万元,完成预算的48.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45万元,完成预算的12.0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因此费用减少。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13万元,增长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3万元,增长3.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9万元,下降13.2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较2015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下乡巡查数量增加,因此费用增大。
(二)“三公”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无增减。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数11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28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5.72万元,下降26.20%。截至2016年底,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
4.公务接待费支出8.45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1.55万元,下降57.75%。全年共接待29批次、572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29.78万元,支出2629.78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44.74万元,增长1.73%;支出增加50.44万元,增长1.96%。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本级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0.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98万元,占7.92%;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万元,占7.35%;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9.33万元,占84.73%。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0.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进行预算绩效评价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0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决算表1-8,请参见附件。
表号 |
表名 |
决算表1 |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决算表2 |
收入决算表 |
决算表3 |
支出决算表 |
决算表4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决算表5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
决算表6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经济分类) |
决算表7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决算表8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