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主要负责莞城、东城、南城、万江等四个街道办事处的国内居民婚姻登记及全市涉外、涉港澳台、华侨的婚姻登记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是市民政局直属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市财政全额拨付事业单位。
三、人员情况
2016年,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是参照公务法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7名,现有在职在编7名,随军家属3名,普通聘员3名。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9.60万元。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9.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3.60万元,年初结余结转3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支出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8万元。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93.60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71.62万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69.6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1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93.6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62万元,占97.28%;住房保障支出7.98万元,占2.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民政管理事务
①行政运行(科目编码:2080201)2016年预算数为249.19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27.21万元,增长12.26%。
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科目编码:2080299)2016年预算数为36.43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9.07万元,增长33.15%。
2. 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预算为7.98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1.05万元,增长15.15%。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7.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4.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2.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公车购置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均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本部门2016年计划出国组团数0个,0人次,计划购置公车0辆,公车保有数为0辆。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6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五、 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本部门2016年收支总预算329.6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6年收入预算329.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3.60万元,占89.08%;年初结转和结余36万元,占10.92%。
(三)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6年支出预算32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17万元,占88.95%;项目支出36.43万元,占11.05%。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6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部门本级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5万元,占25.19%;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占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08万元,占7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