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莞市光荣院主要职能是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接收符合条件入住光荣院的孤老烈军属老人、孤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并全面安排好他们的衣、食、住、行、医、乐;对全市未集中供养孤老优抚对象定期探访及慰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莞市光荣院设事业单位1个,本单位预算仅包括东莞市光荣院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
三、人员情况
2016年,东莞市光荣院共有事业编制数7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7人。另外,有离退休10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3.01万元。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3.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7.43万元,年初结余结转5.58万元。支出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64万元,住房改革支出6.79万元。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57.43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5.45万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25.4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1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57.4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64,占98%;住房保障支出6.79万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抚恤
①优抚事业单位支出(科目编码:2080804)2016年预算数为350.64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5.52万元,下降2%。
2. 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
①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2210201)2016年预算数为6.79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1%。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1.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6.17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7万元,主要原因是:有一台公务用车损坏不能使用待报废。公务接待费减少2.47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
五、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本部门2016年收支总预算363.01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6年收入预算363.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7.43万元,占98%;年初结转和结余5.58万元,占2%。
(三)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6年支出预算36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11万元,占49%;项目支出183.9万元,占51%。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7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部门本级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万元,占91%;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25万元,占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