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东莞市光荣院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东莞市光荣院设事业单位1个。
二、主要职能
东莞市光荣院主要职能是: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接收符合条件入住光荣院的孤老烈军属老人、孤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并全面安排好他们的衣、食、住、行、医、乐;对全市未集中供养孤老优抚对象提供定期上访及慰问活动。
三、人员情况
至2014年底,东莞市光荣院共有事业编制数8 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8人。另外,有离退休9人,无聘用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
四、决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本单位主要完成以下工作任务:根据民政部《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的建院标准,本着勤俭办院、民主管理的原则,着重抓好管理服务质量工作,不断健全和规范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院内的硬件建设和优化、美化院内服务环境,使我市孤老烈属、孤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依、老有所为、老有所教”。
五、决算年度收支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决算总收入345.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5.31万元,占总收入的99.97%;其他收入0.11万元,占总收入0.03%。上年结转和结余3.69万元。
2014年部门决算总支出31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83万元,项目支出135.87万元。本年结转和结余32.41万元。
各项收支决算数据详见2014年部门决算表。
六、“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62万元,其中:
(一)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二)全年无公车购置费支出,比2014年预算减少18万元,降低100%。
(三)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2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4.98万元,降低75%。截至2014年底,本单位共有公车1辆。
(四)全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比2014年预算减少2.6万元,降低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