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东莞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健全民政法治保障工作体系,扎实做好民生兜底保障工作,统筹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不断提升社会事务、社会治理水平,着力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总体推进情况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法治民政建设正确方向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和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健全跟踪落实机制,确保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见效。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学习清单,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必训内容。全市民政系统聚焦群众关切的热点、政策落实的堵点、发展滞后的难点,深入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为深化法治民政建设提供坚实保障。2025年,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研究法治相关议题7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3次,全市民政系统共19篇调研文章上报省民政厅。
二是持续拧紧法治建设责任链条。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以落实《东莞市民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为抓手,紧抓法治民政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指导出台《2025年全市民政法治工作要点》,高标准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召开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及时审议法治民政建设重大事项,深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严格贯彻实施领导干部“述法”相关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规定要求,年初向省民政厅、市委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情况,并主动向社会公布。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
一是不断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贯彻落实《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市民政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局法制审核机构的基础作用和外聘法律顾问的支撑作用,建立决策法律风险提示和预警机制,进一步提升重大合同、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质量,深度参与涉法重大复杂事项处置工作。2025年,局法制审核机构会同法律顾问审核各类合同协议(含招投标文件)246份,对其他重要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243份,有效防范化解各类法律风险。
二是推动完善民政法规政策制度体系。科学谋划“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立法。紧盯国家和省层面新出台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深入开展政策文件评估清理工作,继续实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提醒机制,及时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及集体讨论等程序。加强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管理等领域标准研制,加快推进我市民政领域标准化工作步伐。2025年,我局制发部门规范性文件2份,正在推动制定3份行业标准。截至2025年底,我局现行有效文件共211份,其中规范性文件18份、其他政策性文件107份、内部规章制度86份。
三是深入推进法治标准化建设。以迎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地评估工作为契机,组织抽查近四年我局行政执法案卷档案,全面梳理并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行政执法办案工作。举办合同管理专题讲座,围绕合同管理薄弱环节和核心风险点,全流程梳理风险防范措施,提升合同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持续深化民政“放管服”改革,打造高效规范政务新生态
一是全域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对标上级要求,全面梳理并动态更新我局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发布的办事指南、审批时限等要素,确保市、镇两级在事项标准上统一规范,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目前,我局纳入管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共计7大类225项,涵盖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公共服务、行政处罚等多个领域,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清晰、一致的办事依据。
二是多措并举推动服务效能新提升。积极落实“个人身后一件事”等主题式集成服务,提升办事便捷度。着力推动惠企利民政策“直达快享”,聚焦涉及财政资金的补贴、补助类事项,将敬老优待卡核发、高龄津贴发放、残疾人补贴等10个事项纳入政策兑现范畴。目前,已有6个事项成功接入市一体化平台,并通过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初步实现了政策从发布到兑现的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
(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筑牢公平文明执法根基
一是着力锻造高素质执法队伍。认真贯彻落实省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系列部署,通过组织线上培训、全员轮训及资格考试,系统性强化执法人员能力。同时,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通过定期发布案例、充实案例库,为民政领域执法实践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科技赋能实现执法模式新突破。全面推广应用“粤执法”平台,将证据固定、信息采集、程序流转等环节迁移至线上,实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并依托该平台完成了对全部“僵尸型”社会组织的清理整治工作。
三是刚性约束确保执法监管全覆盖。出台《东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试行)》。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年围绕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跨部门及本部门抽查共计290余宗,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30宗,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和行业规范。
四是精准施策提升基层承接能力。根据基层体制改革精神,将民政领域原下放镇街的事项系统整合并纳入省级指导目录。创新实施“导师制”指导模式,由业务科室骨干对口提供常态化咨询与培训,确保下放的行政职权在基层能够“接得稳、用得好”。
(五)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全力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一是引导社会组织推动社会治理。强化党建引领,打造“党建+公益”品牌,实施“莞社微心愿”党建公益项目,指导推荐9家社会组织党组织申报广东省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强、发展强”优秀案例。加强培育扶持,推进《社会组织品牌项目建设指南》地方标准制定工作,指导2024年度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开展服务活动788场次,服务群众超15.79万人次;确定2025年资助项目15个、活动24个,资助金额达429.75万元。引导发挥服务作用,发动259家社会组织和会员企业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岗位1514个;推动447家(次)社会组织及其会员单位助力“百千万工程”,累计开展228个项目、1946场次活动,帮扶资金达3098.31万元。
二是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并推动落实本年度重点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清单。举办2期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全体公务员参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100%。常态化开展宪法、民法典等主题宣传教育,突出抓好《婚姻登记条例》《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办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等新法新规的宣传解读。充分利用清明节、儿童节、中华慈善日、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依托南方+等新媒体互动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025年,全局上下集中开展各类普法宣传293场次,其中面向社会公众普法266场次、面向系统内干部职工27次,有效提升民政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和群众法治素养。
(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确保权力依法规范行使
一是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依法履行部门职责,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我局全年承接办理建议提案36件(含人大建议15件、政协提案21件),办理完成率达100%。出台《东莞市民政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围绕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等关键领域开展专项内审,主动防范化解风险。2025年,我局按计划完成内部审计项目3个,提出审计建议10条。
二是持续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动态更新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强化政务舆情回应处置,自觉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2025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711条,发布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12条,局政务微信“东莞民政”发布信息246条。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按时办结率100%。
三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履行复议应诉职责,积极稳妥处理各类行政纠纷,全年办理1宗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畅通规范信访渠道,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推动矛盾隐患发现在早、化解在小。2025年,我局受理信访事项46件(其中,省民政厅和市信访局转来信访事项42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派837件,受理率和办结率均达100%。
二、存在不足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养老服务立法进程相对缓慢,民政法规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部分执法人员在处理复杂执法案件时存在能力短板,实践经验和专业水平仍需加强。
三、2026年主要安排
(一)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抓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系统谋划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等相关规定,不断提升行政决策质量水平,确保民政事业沿法治轨道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民政制度建设。认真研究谋划民政“十五五”规划,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编制,不断完善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四梁八柱”。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立法。立足社会救助、慈善促进、儿童福利、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等领域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及时制定、修订相关配套政策制度或相关标准化文件,着力破解长期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法规政策、资源配置、要素保障、执法监管、基层能力等与事业发展不适应等问题。
(三)持续规范行政执法。围绕“提质增效”核心,聚焦培训赋能与信息化建设,通过举办市镇两级法律讲座和实操性强的执法培训,深化“以案释法”,延续“导师制”帮扶,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养与实战能力。同时,深化省执法“两平台”应用,完善电子档案,严格落实现场公示与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持续在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等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推进“标准化、便利化、数字化”转型。深入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优化业务流程,为群众提供更精准、便捷的服务。大力拓展高频事项“跨域通办”范围,积极引导企业群众使用自助终端、“掌上办”等智能服务渠道,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的可及性与满意度。
(五)扎实推进法治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做好宪法、民法典宣传,以及民政领域重要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动漫动画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民政普法工作中的运用,积极探索普法创新举措,不断强化普法内容供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