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市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九大行动”中心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高质量发展,以走在前、作示范、挑大梁的责任担当,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有效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扎实推动东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
1.深化政治建设,从严管党治党。强化政治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摘编》,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导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群众多办实事、办好事。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打造一线党建品牌。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坚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一贯到底。巩固拓展民政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化作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
二、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一)加强老龄工作
2.筑牢老龄工作政策支撑。高质量出台《东莞市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十五五”规划》,明确2026—2030年发展蓝图与量化指标,建立动态监测、督导评估机制确保落地;组建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完善“民政牵头、多部门协同”工作格局,指导镇街建立基层老年协会,健全议事协商与督办机制,凝聚老龄工作强大合力。
3.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培育创建5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探索建设市级老年友好型社区。完善适老化改造与服务供给,以点带面提升全市水平;修订《东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扩大覆盖范围、丰富交通医疗等优待内容,兼顾户籍与常住老人权益,简化办理流程;开展银龄志愿服务提质行动,组织策划10场主题活动,完善培训激励机制,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彰显老年群体社会价值。
4.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以“主会场+分会场”“线上+线下”模式举办第十六届老年人运动会,设置多元赛事项目,丰富老年体育文化生活;高标准组建东莞市老年人文化艺术团,吸纳骨干人才,创排精品节目,打造全省乃至全国老年文化示范标杆;实施银发经济措施,发布10场“银龄集市”计划,构建“五位一体”银发消费生态圈;组织开展100场普法、反诈及健康宣教等活动,提升老年人权益保护意识与健康管理能力。
(二)养老服务方面
5.加快健全市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打造东莞市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搭建集需求对接、服务派单、质量监管、数据分析于一体的智慧化平台。推进建设东莞市养老护理院。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阵地建设,修订出台《东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做实镇街(园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做细村社区养老服务点,优化镇村养老服务供给。
6.机构养老提质增效。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率达到93%,推动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81%以上,新增养老床位300张;加强养老机构收费引导和管理,出台《东莞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重点强化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服务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专项培训及等级认定,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不少于1200人次,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超50人,夯实养老服务人才支撑。
7.提振养老服务消费。出台《东莞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优化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点布局,打造“和美社区饭堂”老年助餐品牌,构建“1+N”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提振养老服务消费,确保补贴精准惠及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组建模拟家庭600户、派发“暖心包”1500个,全方位关注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生活与精神需求,筑牢养老服务底线。
8.深入推进养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略。
三、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9.着力强化社会救助政策保障。坚持将政策落实作为实施社会救助的立足点、出发点,配合省民政厅推动修订《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实施《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综合评估办法》及我市配套文件,延长《东莞市临时救助办法》有效期,制定2026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标准,落实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持续提升社会救助规范化水平,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落地见效。
10.集成优化社会救助协同机制。发挥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社会救助机制改革、模式创新,通过加强部门协同、资源统筹和政策衔接,建立健全综合救助服务平台运行机制,推进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改革,强化服务类社会救助“发展赋能”作用,协同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促进救助管理与社会救助工作有效融合,推动“民生大莞家”融入“百千万工程”建设体系,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主动参与社会救助,更好更优实现困难需求与救助供给有效对接。
11.不断细化社会救助服务管理。加强数字精准赋能,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全流程落实救助帮扶闭环管理。提升事前预警能力,改进社会救助动态监测方式方法,确保预警及时处置率达100%,实现更主动发现困难诉求、更精准识别困难群众。加强事中核对评估,全面落实省、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综合评估规定,用好用准部门共享信息,做实做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综合评估,做到以人为本、应保尽保。实行事后复核管理,提升核查核对规范化水平,按规定开展纳保后信息化复核、入户调查、随机抽查,加强动态管理,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实施。
12.深入纠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略。
四、完善社会福利制度
13.完善困境儿童服务保障体系。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协同相关部门细化配套政策措施,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科学提高保障水平。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探索“开门办院”模式,为社会困境儿童提供临时照护、康复训练等服务。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能力建设,提升临时监护、个案帮扶、心理关爱等服务水平。强化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聚焦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重点开展心理关爱、监护支持、安全教育和社会融入服务,构建“物质+服务”多元保障格局。探索推进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试点工作,规范收养登记管理,切实保障各类儿童合法权益。
14.关心关爱残疾人群体。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发放标准由209元提高到217元。指导各镇街(园区)通过省资金监管平台按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保障残疾人权益。会同残联、卫生健康部门持续实施“精康融合行动”,推动建立以居家照护为基础、日间照料为依托、集中托养照护为专业支撑的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体系。
五、增强社会事务服务能力
15.优化婚姻服务管理。探索成立婚姻家庭综合服务行业组织、搭建婚姻家庭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推进婚介机构管理,开展婚介服务行业自律,逐步规范婚介服务秩序。开展婚姻登记员业务培训,推动设置市民政局滨海湾婚姻登记处,优化登记服务供给。常态化开展集体颁证、集体婚礼等活动,倡导简约适度婚俗新风。办好第5届婚姻颁证、婚姻家庭辅导技能竞赛,全面提升婚姻服务水平。
16.推动殡葬事业改革发展。贯彻落实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出台《东莞市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修订《东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深入实施基本殡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落实基本殡葬服务标准。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落实殡葬服务“两个清单”和经营性公墓收费价格区间,持续加强殡葬领域收费管理。完善殡葬中介服务行业自律机制,规范殡葬服务和经营行为。组织用地符合规划的殡葬设施补办建设审批手续,逐步解决殡葬用地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市级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前期工作,及时申请、落实建设经费,完成项目立项。推进智慧殡葬系统建设,提升殡葬管理信息化水平。推进殡仪馆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绿色化建设,积极布局殡仪馆服务网点。进一步完善殡葬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推动形成综合监管合力。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办丧,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绿色低碳祭扫。
六、激发社会治理活力
(一)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服务
17.改进区划地名管理。开展惠州东莞线以及18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第五轮联合检查,大力开展政策法规宣传,营造平安边界氛围。改进界线委托管理工作,制度化抽查3条地级界线管护情况,加强对镇级界线委托管理的指导。加强地名命名设标,落实地名、兴趣点采集上图,织密地名网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地邮协作工作,带动市、镇特色产品走出去。挖掘本市地名文化资源,开展第二批地名文化保护名录评选认定工作,持续开展地名文化宣传。出台《东莞市地名方案》,开展街路巷地名执法检查。
(二)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
18.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进一步发挥“多联共驱推动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协同平台”作用,联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政策与资源,对社会组织开展协同培育和能力建设服务;发挥登记导向作用,重点支持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各新兴领域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在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服务科技创新、助力“百千万工程”等方面贡献力量。
19.提升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效能。持续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网络,实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专项行动,制定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行为指引,提升社会组织业务服务数字化、智慧化建设水平,加大“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力度,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生态。
(三)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20.大力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设立社区慈善基金,健全社区慈善服务网络,助力基层党群服务中心提质行动。整合优化慈善超市、莞爱慈善驿站平台,持续开展慈善帮扶资源供需精准对接,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开展好第十一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深化慈善文化“五进”活动,弘扬向上向善的慈善文化。配合开展“6·30”暨东莞慈善日活动,更好发挥慈善事业的第三次分配作用,助力“百千万工程”。发展慈善信托,激发更多组织、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巩固深化公益慈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全市跨部门慈善综合监管机制,持续实施“阳光工程”,切实维护慈善事业公信力。加强福彩销售监督管理,大力弘扬福彩公益属性,提升福彩公信力和群众参与度。
21.推动“双百工程”提质增效。巩固优化“双百工程”全覆盖服务网络,持续深化“双百工程”工作机制,规范社工站运营和队伍管理,强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服务,建立完善重点服务对象清单,做深做实精准化识别和精细化服务。深化“五社联动”实践,以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为主线,打造一批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特色服务项目,擦亮“一镇一品牌”新名片,实现以专业化服务推动民生服务增效与社会治理创新协同发展。
七、夯实基层基础
22.推进民政法治化建设。启动《东莞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起草工作,结合老人服务等实际需求完善核心条款,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立法进程。立足社会救助、殡葬管理、慈善促进、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等领域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及时修订相关配套政策制度或相关标准化文件,并做好宣贯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政策理论研究工作,注重做好调研成果转化。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民政领域新法新规的宣传解读,提升民政系统依法治理水平。
23.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人员管理,持续推行指导培训“导师制”,强化民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运用“粤执法”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提升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统筹开展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等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强化信用监管运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24.推动政务服务便利化数智化。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做好2026年“高效办成一件事”特色一件事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加快协助推进“社会救助‘一件事’”“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老年人福利补贴申领‘一件事’”落地实施;会同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政数局等部门,通过提升共享数据质量、优化精简审批流程,进一步压缩敬老优待卡核发时间,加快从“快办”向“智办”“秒办”转型。
25.加强民政基础工作。高质量编制《东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东莞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等专项规划,配合做好市级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围绕办理村(居)委会法人备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与当选证书颁发等职责,认真做好并及时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届中补选相关工作。强化民政资金监管系统应用,积极配合省审计厅开展养老服务保障及墓园运营管理专项审计。推进完成民政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新增专项债券以及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内预算资金、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上级政策性资金情况等KPI指标任务。深化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毫不松懈抓好民政领域防汛、防风、消防安全等工作。加强公文处理、保密、政务信息、建议提案、新闻宣传、统战、信访等工作。做好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加强与广州、深圳等地市民政部门的交流合作、联动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