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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对2019年度全市公墓(骨灰楼)年检情况的通报
东莞民政局 2020-12-02 20:45
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对2019年度全市公墓
(骨灰楼)年检情况的通报
各园区、镇(街道)公共服务办: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健全经营性公墓监督管理机制的通知》(粤民规字〔2018〕6号)和《关于对全市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实行年检制度的通知》(东民字〔2007〕93号)精神,我局组织对全市19家公益性公墓(含骨灰楼,下同),并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2家经营性公墓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评审。经评审,21家公墓年检均合格。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各公益性公墓在各园区、镇(街道)公共服务办的监管指导下,按照管理规范化的要求,依规做好骨灰安葬(放)管理服务工作,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服务收费符合规定,彰显其公益性;经营性公墓严格遵守公墓建设管理政策规定,经营管理规范化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美化绿化、服务能力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的发展。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有新进展。虎门百足地陵园投入资金建设九龙C段墓地、加强安保、改造绿植;大朗永安园扩宽道路、新建喷水池,园区道路全面实现监控,各项配套设施逐渐完善;茶山灵龟墓园新建殡改文化长廊,积极推动殡葬改革。二是公墓内部管理水平有新提高。茶园山永久公墓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及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寮步镇麒麟山公墓开展行风评议工作,深入查摆问题,积极听取群众意见,迅速整改,进一步提高了管理水平。三是树立殡葬改革新风有新举措。由于疫情,全市各墓园纷纷推出公益活动,推出公益祭扫服务或代理祭扫服务。东城茶园山公墓、茶山灵龟公墓、寮步麒麟山公墓园、大朗永安墓园、厚街永宁园公墓等多个公墓举行了公祭仪式或鲜花代祭活动,提供免费擦拭墓碑(骨灰格)、放置心语卡等服务,传递市民群众对先人缅怀追思的愿望,提供网上祭扫、倡导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
二、存在问题
年检发现,各公墓在规范管理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生态节地安葬程度低,骨灰楼使用率低。市民普遍受“入土为安”以及传统风俗观念的影响,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葬式选择上青睐于墓穴,对骨灰楼等节地安葬形式的认可度依然不高,部分墓地和骨灰楼相结合的墓园,墓地紧缺而骨灰楼格位使用率偏低。二是历史遗留问题没得到有效解决。公墓补办用地、规划等手续工作推进比较缓慢。三是经营性公墓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基础数据采集和材料归档工作缺失,墓位租用(出售)明细台账不健全,基本上都存在没有提供火化证、死亡证或搬迁证销售墓地的现象;骨灰安放(葬)的有关文件材料未能及时归档,档案管理不完善。四是公墓功能单一,风貌较差。大部分墓园内硬底化铺装多,绿化少,艺术性的设计较少,殡葬设施相关配套建设不齐全,功能单一。五是公墓整体环境层次较低。个别公益性公墓经费投入少,规划建设滞后,整体环境存在“脏乱差”,服务管理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殡葬设施规划建设。各园区、镇(街道)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根据殡葬事业改革方向,落实节约土地利用要求,将殡葬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尽快统筹制定辖区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预留殡葬设施建设用地;建立节地生态殡葬设施建设奖补政策,推进节地生态殡葬设施建设,保障殡葬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各园区、镇(街道)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对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管理指导,督促公墓单位依法依规经营,尤其要严格控制墓穴占地面积和超标准建墓问题;要严格落实凭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坟证明出售墓穴和骨灰安放格位规定,严禁预售和炒买炒卖墓穴、购墓手续不全等问题的出现,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服务范围,向所在地居民(群众)提供墓地(骨灰)存放格位,不得与商业资本合作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三)创新公墓日常管理方式。各公墓要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管方式,推动经营性墓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基础信息采集和动态监控,建立健全墓位(格位)租用明细台账;严格按照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殡葬服务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民发〔2010〕164号)要求,将骨灰安放(葬)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材料进行整理,逐一建档,专人负责,妥善保存。
(四)引导公墓单位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各园区、镇(街道)要强化服务意识,引导公墓单位认清自身的社会角色和所应担负的社会使命,使公墓经营服从并服务于殡葬改革大局。要以“绿色殡葬”为导向,引导公墓单位把合理搭配各种生态葬法与正确引导群众文明节俭办丧事相结合,做好园区整体规划,增加生态葬法和骨灰楼、骨灰墙建设;推行墓碑小型化、多样化、艺术化;树立稳健经营理念,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五)鼓励推行节地生态葬法。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建立健全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鼓励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骨灰楼)建设;引导群众选择节地生态安葬,鼓励对采取骨灰格位存放、树葬、海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的给予奖励。
(六)大力倡导绿色殡葬。各园区、镇(街道)要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和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组织引导,传递文明理念,引导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积极倡导网上祭祀、鲜花祭祀等文明低碳方式,为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基层公墓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东莞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1日
2019年度全市经营性公墓年检结果
2019年度全市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年检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