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加强队伍、制度建设,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我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工作亮点及成效
(一)执法数据情况
2024年,我局共收到社会组织类行政许可事项申请1857宗,比上一年增加583宗;受理1471宗,比上一年增加197宗;予以许可1471宗,比上一年增加197宗。开展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彩票代销者经营活动等民政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180次,比上一年增加10次。作出行政处罚57宗,比上一年增加56宗。与2023年一样没有因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和行政检查六类执法事项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执法主要措施
1.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一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目前我局共有执法人员56人,在日常管理中,及时更新执法人员信息,更换到期执法证件,及时注销非执法岗位人员证件。二是加强人员培训。落实《广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3-2025年)》,组织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线上轮训、法治专题讲座、学法考试等培训,并结合民政领域执法事项特点,开展市镇两级执法业务实操培训,提升市镇两级执法水平。
2.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按照《关于印发东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通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全市民政领域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每季度更新以案释法库并编制执法精品案例,加强典型案例引导,切实提高民政领域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开展案卷评查。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依据《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对2023年的行政处罚案卷开展案卷评查。突出评查重点,从案卷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是否超越法定权限等方面开展案卷评查,以评查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在开展不规范执法专项方面,按照《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痛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民政领域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我局以行政审批协调和执法科为牵头科室,围绕六大重点整治内容进行专项整治,自专项整治以来,没有收到相关问题线索及发现相关问题。在涉企乱罚款专项整治方面,经排查,在监管方面,我局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每年制定年度计划,对监管对象与执法人员随机抽取,同时按照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进行联合抽查。在行政处罚方面,近三年来,我局对211个行政相对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事项没有涉及罚款,自由裁量标准适用《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没有随意执法、过度处罚、多头执法检查等行为。四是全面普及运用“粤执法”。加强“粤执法”移动执法使用率,规范行政执法案件的程序,丰富执法监管手段。2024年,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全过程使用“粤执法”办案,实现快速固定证据、执法信息网上采集、执法程序网上流转,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有效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3.公正文明执法,务实监管责任。一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提高监管效能。结合实际检查工作要求,印发了《2024年度东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2024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表》,根据实际调整扩充随机检查事项清单,细化检查比例和频次,规范检查程序和流程,确保实现民政领域行政检查合理合法、公正高效、公开透明。2024年,在社会组织方面,联合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消防支队等部门对相关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联合抽查共43家;在养老机构方面,联合市场监管、住建、消防等部门抽查了5家养老机构,在殡葬领域方面,参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起的对2家殡葬服务机构进行检查,同时开展志愿服务、彩票代销者经营活动、公益信托等单部门抽查130家,严格践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重复执法和多头执法,节约执法成本,提高监管效能。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规范社会组织运行。出台《东莞市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实施方案》,发布2批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6家,将213家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将70家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引导32家“僵尸型”社会组织办理注销登记,对57家“僵尸型”社会组织依法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三是加强普法宣传,营造守法遵法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并推动落实本年度重点普法责任清单。常态化开展宪法、民法典等主题宣传,突出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等新法新规的宣传解读。注重在政策制定、执法办案、信访接待、业务办理过程,开展面对面普法。充分利用清明节、儿童节、中华慈善日、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依托南方+等新媒体互动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2024年,全局上下开展各类普法活动291场次,其中面向全市范围的社会普法活动277场次;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南方+等平台开展线上普法宣传28次,积极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情况
对照《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转发并落实广东省民政厅四张减免责清单,2024年没有适用四张减免责清单的案件。创新执法方式,在执法过程中既注重发挥查处违法行为的治标功能,又要注重发挥执法的引导、规范、警示、教育的治本功能。探索利用网络、通讯等信息手段,提供证照到期提醒、检查前提示等服务;积极采取建议、辅导、提醒、规劝、示范、公示以及其他非强制性行政管理方式实施柔性执法,引导相对人自觉依法办事,促进行政法律关系双方的和谐和社会稳定,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情况
按照《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要求,结合近年民政领域赋权镇街行使情况,将原赋权镇街的事项列入省《赋权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目录》。按照《广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3-2025年)》要求,组织镇街民政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线上培训,举行镇街(园区)民政领域执法工作培训暨授权事项职权运行评估,围绕救助、殡葬、民办非企业(校外托管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三个领域政策讲解、执法实例分析,并评估运行情况,推动镇街民政领域执法工作有序开展。落实指导培训“导师制”,由行政审批协调和执法科业务骨干作为培训导师指导解答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日常工作,确保行政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目前,我局共有16项业务授权下放给镇街,17项业务委托下放给镇街;33项业务委托下放给松山湖管委会。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部分民众对民政执法工作的认知和支持尚显不足
近年来,为增强民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我局在清明节、儿童节、中华慈善日等特定节日,通过南方+等新媒体互动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民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着力营造全民尊重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的浓厚社会风气,但还有部门民众对民政的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不足,对执法工作不理解,特别在殡葬领域,受传统丧葬祭祀习俗影响,部分群众难以理解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使殡葬执法遇到了许多困扰,容易造成社会舆论,社会影响难以控制。
(二)执法人员经验不足,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近年来,市镇两级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宣传和执法培训,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日益增强,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高。但与当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有的同志对民政法律法规及相关执法程序不熟悉、不精通,实际执法过程中往往重实体、轻程序。比如有个别镇街执法人员将“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与“查处乱埋乱葬行为”混淆,将“查处乱埋乱葬行为”按“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来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执法工作宣传
加大节假日进行推广宣传力度,继续充分利用国际志愿者服务日、中华慈善日、儿童节、清明节、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等,通过社区工作者来设置社区宣传平台,开展民政政策特别是移风易俗等政策宣传进村社活动,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为群众讲解民政政策,增加民政工作透明度、知晓度。
(二)持续强化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
围绕民政执法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定期举办市镇两级民政法律讲座和执法实务培训,注重以案释法和实务性操作,按市依法治市办部署推行指导培训“导师制”,加强下放事项执法指导,进一步提高执法技能和水平,推动民政工作人员成为会管理、能执法、敢执法、文明执法、廉政执法的能手。深化“粤执法”在执法工作中的使用,加强电子签名、电子证件运用,强化音像、电子档案管理,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与便民化。
(三)健全民政综合执法体制机制
落实《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建立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加强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统筹指导协调,持续完善执法程序和流程,强化执法计划和监督,统筹制定民政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年度计划、专项检查年度计划,建立健全日常监管与行政处罚衔接机制,促进日常监管与行政处罚无缝对接、形成闭环管理,推进市镇两级执法联动衔接,全面推进民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形成权责明确、程序明晰、标准规范、公开公正、监督有效的民政执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