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东莞市民政局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为引领,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扎实推动法治民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为民政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总体推进情况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局党组会、局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的重大部署,及时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健全跟踪落实机制,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批示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二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学习清单,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必训内容。全市民政系统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民生领域痛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在学深悟透做实上持续发力。全面部署推进法治民政建设,进一步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的法治保障,为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相关工作要求提供法治护航。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2次,全市民政系统共32篇政策理论调研文章上报省民政厅。
三是全面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东莞市民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民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亲自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多次主持局党组会审议法治民政建设重大事项,主持制定《2024年全市民政法治工作要点》和《2024年东莞市民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统领性文件,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将法治工作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坚持法治民政建设与业务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带头落实《东莞市民政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重视并加强干部队伍法治教育培训。严格贯彻实施领导干部“述法”相关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2024年,局党组会议题中有6项法治相关议题,局机关统筹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的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100%。
(二)加快推进民政政策制度创新,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强化民政政策制度供给。贯彻落实《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及集体讨论程序,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坚持实行政策文件动态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到期提醒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评估工作。紧盯国家和省层面新出台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任务,及时启动我市相关政策制度文件的废改立释工作。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按时完成市政府文件自查评估清理、“限制竞争条款多”整治等工作。加强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管理等领域标准研制,加快我市民政领域标准化工作步伐。2024年,全局共制发本部门规范性文件2份,推动出台4份标准,组织完成1份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截至2024年12月底,我局现行有效文件共230份,其中规范性文件24份、其他政策性文件124份、内部规章制度82份,构建起更为完备高效的民政政策制度体系。
二是严格落实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制定市民政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严把合法性审查质量,将涉法重大复杂事项、行政处罚案件、规范性文件、各类合同以及其他存在法律风险的问题,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局法制审核机构负责人固定列席局党组会和局务会。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谋作用,保障局制发文件和重大决策事项内容合法、程序正当,推进涉法事项依法实质化解。2024年,局法制审核机构会同法律顾问审核各类合同协议(含招投标文件)207份,对其他重要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229份,切实为本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供给,不断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
一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全域标准化工作。全面自查民政现有224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及时梳理更新我局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的政务服务事项有关办事指南、审批时限等公开信息,确保市镇“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2024年,新增“收养登记轮候”“高龄津贴资格认证”等4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前,广东政务服务网涉及我局现有政务服务事项共7大类224项,其中行政许可19项、行政给付10项、行政确认15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公共服务56项、行政处罚105项、行政检查7项。
二是持续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以群众需求和期盼为导向,不断强化民政政务服务数字赋能。敬老优待卡实现申办人自主查询邮寄进度,依托市一体化平台扩大非莞籍老人申请敬老优待卡范围。高龄津贴认证上线i莞家小程序和公众号,加快推动更多服务事项自助办、掌上办、就近办。同时,配合市残联推进“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工作,持续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服务效能,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办事体验,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广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3—2025年)》,组织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完成全员轮训。认真执行《2024年度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典型案例引导,定期发布执法案例,完善执法案例库,多措并举提升民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出台《东莞市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实施方案》,发布2批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6家,将213家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70家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充分利用“粤执法”平台进行行政执法,实现快速固定证据、执法信息网上采集、执法程序网上流转,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全年共开展养老机构、志愿服务、社会组织等多部门联合抽查、单部门抽查共150多宗,对社会组织进行行政处罚57宗。
三是提升基层赋权事项治理能力。按照《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要求,结合近年民政领域赋权镇街行使情况,将原赋权镇街的事项列入省《赋权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目录》。举行镇街(园区)民政领域执法工作培训暨授权事项职权运行评估,围绕救助、殡葬、民办非企业(校外托管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三个领域政策讲解、执法实例分析,并评估运行情况,推动镇街民政领域执法工作有序开展。落实指导培训“导师制”,由行政审批协调和执法科业务骨干作为培训导师指导解答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日常工作,确保行政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目前,我局共有16项业务授权下放给镇街,17项业务委托下放给镇街,33项业务委托下放给松山湖管委会。
(五)推动民政领域社会治理法治化,全力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一是不断深化社会组织依法治理。扎实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目前全市依法登记社会组织总数4108家,其中社会团体135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697家,基金会60家。持续加强党建引领,实施凝心铸魂、强基固本、素质提升、亮星领航、先锋引领五大工程,培育3个“先锋书记工作室”,获评5个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落实民政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观察点工作,指导市社工协会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非营利管理规范》制定工作。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通过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公共服务项目13个,资助资金471.689万元;引导莞深两地商协会交流合作60次;支持社会组织发布行业团体标准24个,立项地方标准13个,参与举办市内展27场,组织参加境内展和国际展28场,社会组织事业不断向现代化、规范化、国际化方向迈进。引导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当担作为,推动162家社会组织及其会员单位开展319个项目助力乡村振兴,惠及全市453个村(社区),帮扶资金达1.3亿元,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是持续推进民政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并推动落实本年度重点普法责任清单。常态化开展宪法、民法典等主题宣传,突出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等新法新规的宣传解读。聚焦群众关切,运用东莞民政微信公众号新设“民政政策问答”栏目进行专项解答。注重在政策制定、执法办案、信访接待、业务办理过程,开展面对面普法。充分利用清明节、儿童节、中华慈善日、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依托南方+等新媒体互动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2024年,全局上下开展各类普法活动291场次,其中面向全市范围的社会普法活动277场次;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南方+等平台开展线上普法宣传28次,积极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是助力“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抓好2024年市“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涉及民政的办好老人就医养老、困难群体救助等民生实事,以及机构改革职能移交前涉及民政的会同有关单位探索建设社区嵌入式服务综合体,持续推广村民议事厅制度。创新探索社区基金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义警、志愿者、社工等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落实村(社区)“四议两公开”集体决策程序,促进“百千万工程”项目应知尽知等4方面任务。实施“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促成全市33个镇街(园区)公共服务办与33家社会组织结对,并颁发“百社联百村”社区资源库结对牌匾,引导社会组织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依法履行部门职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全年承接办理建议提案36件(含人大建议12件、政协提案24件),代表委员们对办理工作反馈的满意度评价均为“满意”。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实行每周报送巡察整改进展机制,已按要求将巡察整改报告报市纪委审核。强化内审监督效能,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年内已完成市社会捐助接收站、市殡葬管理所、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内部审计工作。
二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动态更新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增强透明度、确保时效性。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采取“文字+图片+音频”等多种形式拓展解读方式,确保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互相关联,提升政策获取可及性、便利性。强化政务舆情回应处置,及时答复网民咨询留言。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2024年,我局通过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865条,发布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19条,局政务微信“东莞民政”发布信息210条。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均按时办结。
三是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认真履行复议应诉职责,积极稳妥处理各类行政纠纷。深入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信访办理流程,依法分类做好信访工作,推动矛盾隐患发现在早、化解在小。2024年,全局办理2宗行政复议案件、4宗行政诉讼案件,没有败诉案件。受理信访件757件,其中,省民政厅和市信访局转来信访事项19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派738件。除了1件未到限办期限仍在办理,其余信访事项受理率和办结率均达100%。
二、存在不足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一是政策创制还有较大空间,我市民政领域立法工作步伐还相对滞后,一些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还待从政策上完善和突破。二是民政普法宣传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对比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新媒体新技术运用不足,普法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行政执法人员经验不足,缺乏系统的法律培训和学习,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理解不够深入,执法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三、2025年主要安排
(一)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各项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系统谋划推进法治民政建设。进一步拧紧法治民政建设责任链条,全面规范依法决策行为,健全依法行政机制,统筹立法、执法、普法、守法多环节共同发力,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民政领域各项工作,确保民政事业沿法治轨道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扎实推进民政政策制度建设。紧扣新时代新征程民政职责使命,着眼群众急难愁盼,探索推进养老服务、殡葬等领域立法。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有序制定、修订、清理民政领域规范性文件。研究出台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推进慈善事业及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管理、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规定,加快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民政政策制度体系。持续加大政策理论研究力度,提高调研成果质量,注重做好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加强民政领域新出台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积极探索普法创新举措。
(三)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纲要,重点做好培训、赋能、信息化和制度化建设。继续办好市镇两级民政法律讲座和执法实务培训,持续推行指导培训“导师制”,加强赋权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目录指导。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数字化,强化省执法“两平台”运用,完善电子档案管理,运用平台落实行政执法公示与全过程记录,提升执法规范化。制定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开展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等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继续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事项办理流程,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大力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域通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实现自助办理,实现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提升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