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府采购

东莞市民政局关于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地方标准建设项目的竞价采购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4-09 09:57:08 阅读:-
【字体:

为进一步提升流动儿童关爱服务的标准化建设,我单位参照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采购模式对东莞市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地方标准建设项目进行竞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机构参加本项目的竞价。

一、采购项目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地方标准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0000.00

(三)采购数量:1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概述

根据《2025年东莞市儿童福利和权益保障高质量发展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东民〔20252号)文件要求,“建立一套具有东莞特色的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模式和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流动儿童相关关爱服务标准”,旨在全面促进我市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确保每一名流动儿童都能享受到更加精准、高效、贴心的关爱服务。为有效推进这一重点工作的实施,我局以标准化为抓手,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流动儿童关爱服务标准,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的服务流程和质量监控体系,从根本上提升我市流动儿童关爱服务的整体质量和效率,构建一个更加公平、包容的社会环境,让每一位流动儿童都能感受到城市的温暖与关怀,促进其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

(二)核心任务

1.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立项《流动儿童关爱探访服务规范》和《流动儿童风险等级评估规范》两项东莞市地方标准,完成标准制定流程;

2.制定市民政局技术规范《流动儿童关爱保护个案工作指南》;

3.组织标准宣贯活动

(三)成果交付

1.两项东莞市地方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及发布公告;

2.一项技术规范标准文本、编制说明;

3.《项目总结报告》及宣贯记录。

(四)时间要求

20251130前完成

(五)费用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90000元,此费用包括响应供应商应在费用190000元为上限的基础下进行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注: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包含人工、专家劳务、会务、材料、交通、管理、税费及利润等所有相关费用。)

三、竞价人的资格要求

(一)竞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竞价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竞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竞价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竞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竞价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已成功报名本项目的竞价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六)特殊要求:无。

四、报价截止时间、地点及事宜

(一)提交的相关资料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供应商对报价响应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非营利组织的有关登记证件;

2.报价单,报价单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的价格,多次报价为无效报价;

3.竞价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机构简介、同类业绩介绍、股东基本情况说明;

5.承接本项目的工作实施方案。

(二)报价提交方式和注意事项

1.报价截止日期为:本公告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送达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可通过现场或快递的方式送达。(备注:采用快递的方式送达的,快递费用由竞价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到付。由于快递原因未能按时送达的,视为竞价人放弃本项目的竞价,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3.邮寄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中心4-5楼,收件人:杨小姐,电话:0769-22832515

五、竞价规则及采购结果确认

本次采购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排序:

(一)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二)报价后最低报价有多家供应商,由采购人根据承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二次报价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参加竞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原则上自动再延期3个工作日接收报名,延期后仍不足三家的,由我局采购工作小组从报名合格的供应商中选取。

(四)采购人认为竞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竞价人的报价文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有权择优选择其他竞价人作为本项目成交人。

报价时间截止后,我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根据成交信息确认采购结果。

确认采购结果后,我单位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成交通知书、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出具采购结果通知书。

六、合同订立

按照竞价成交通知书确定的价格、数量、服务期等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纸质合同。

七、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1130日止。

八、验收标准

我单位将审查项目有关项目指标是否达到了合同的要求,对项目的成果做出评价,并签署验收。

九、资金支付

资金支付方式为签订合同后,支付5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完成验收后支付50%。在收到成交单位开具的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

十、联系事项

发起人:东莞市民政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中心4-5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22832515

    邮编:523000


相关文件:

相关信息

智能问答
手机版
扫一扫打开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开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