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治愈麻风病人的健康管理和护理工作,实现早发现、早治疗的目标,现面向各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采购项目的竞价招标。本项目旨在确保治愈麻风病人接受完善的健康体格检查及辅助检查,诚邀符合资质要求的医院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一、采购项目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金菊福利院治愈麻风病人健康体检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2600.00,按照每人1100元的标准,共计66人进行核算(注:预算金额仅为估算价,实际结算将根据项目实际数量进行调整)。
(三)采购数量:1项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按照采购需求(附件1)相关标准进行
(二)项目要求
1.成交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医疗资质,公立医院需达到二级及以上等级标准,民办医院需达到三级及以上等级标准,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需覆盖本次采购的全部体检项目)。
2.体检服务标准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及相关行业规范的要求,确保流程科学严谨、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3.成交人需为体检服务对象提供全方位的健康体检服务,涵盖体检项目的专业设计、适配人员配置、上门团体现场服务、体检报告(电子/纸质版)出具及后续健康咨询等全流程服务内容。
(三)费用
本项目的采购金额不超过竞标报价的总额。若实际参与体检的人数减少,将根据实际服务人数进行相应核减后进行结算。
三、竞价人的资格要求
(一)竞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优良记录。
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价人需在竞价文件中对以上要求出具《资格条件承诺函》。
(二)竞价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竞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竞价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竞价人需在竞价文件中对以上要求出具《资格条件承诺函》。
(三)行业特定资格要求:需持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及放射检查的,须具备《放射诊疗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多证合一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含相关项目即可)。
(四)竞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竞价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竞价人需在竞价文件中对以上要求出具《资格条件承诺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七)特殊要求:竞价人须具备开展团体体检所需的设备、人员和资质,具备上门体检服务能力。
四、报价截止时间、地点及事宜
(一)提交的相关资料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供应商对报价响应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非营利组织的相关登记证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涉及放射检查的,须具备《放射诊疗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多证合一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含相关项目即可)。
2.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报价,多次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格式以附件为准)。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若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竞价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竞价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机构简介(包括股东情况)。
6.资格条件承诺函。
(二)报价提交方式和注意事项
1.报价截止日期为: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送达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可通过现场或快递的方式送达。(备注:采用快递的方式送达的,快递费用由竞价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接受到付。由于快递原因未能按时送达的,视为竞价人放弃本项目的竞价,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3.邮寄地址:东莞市大朗镇美景西路418号东莞市金菊福利院,收件人:唐晓丽,电话:0769-83133627
五、竞价规则及采购结果确认
本次采购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报价时间截止后,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排序:
(一)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二)参加竞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者满足竞价需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原则上再延期3个工作日接收报名,延期后仍不足三家的,由东莞市金菊福利院确定是否启动第二次采购,或从报名合格的供应商中选取一家。
(三)采购人认为竞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竞价人的报价文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有权择优选择其他竞价人作为本项目成交人。
(四)报价时间截止后,我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成交信息确认采购结果。
(五)确认采购结果后,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合同订立
按照竞价成交通知书确定的价格、数量、服务期等事项,在2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人签订纸质合同。
七、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八、验收要求
将依据审查项目相关的服务指标是否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对项目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完成验收签署。
九、付款方式
1.成交人完成体检服务并提交体检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开具的发票并核对无误,将一次性支付相关款项。
2.由于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相关款项的支付需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交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完成转账。在政府财政支付部门进行议付审核及转账期间,视为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成交人不得追索主张任何资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或损失,亦不得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十、联系事项
发起人:东莞市金菊福利院
地址:东莞市大朗镇美景西路418号
联系人:唐晓丽
联系电话:0769-83133627
邮 编:52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