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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殡仪馆关于五金配件供货资格商采购项目的竞价采购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5-12-16 17:23:2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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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单位场所水电、门窗、机械等各类设施设备维修、日常维护及紧急抢修等所需的配件材料供给及时、稳定,保障场馆内良好的软硬件设置环境,现需对五金配件供货资格商进行采购。

  一、采购项目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殡仪馆五金配件供货资格商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5万元

  (三)采购数量:1项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产品要求

  常用产品名称、规格及限价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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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1.产品价格包含货物、人工、保管、运输、包装、装卸、税费等所有费用。

    2.相同品牌、规格的货品报价不应高于以上相应货品的预算控制价。

         3.如采购人申购产品未在以上产品列表内,则供应商参照此产品在京东网购平台或淘宝网购平台的售价按竞价所报下浮率下浮后报价及结算。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货物须为原装、全新产品,确保无破损、表面无划伤、碰伤等;符合国家规定及行业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节能标准和安全标准。

    2、供应商保证对所提供的货物拥有所有权和处分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3、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要求供应商提供货物的出厂证、合格证、使用说明、维修说明、安装说明、图纸、性能指标说明等资料。

    4、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积极进行善后处理,不得影响采购人使用,因产品问题导致采购人抢修不及时造成工作延误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

    5、每次采购人发出采购需求后,供应商须及时响应并在3日内提供报价。在采购人通知可送货后,供应商需在3天内将货物运至服务地点。需预定的五金配件,供应商经采购人同意,在约定时间内送达。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视为供应商将货物交付给采购人。

    6、采购人在紧急情况下向供应商提出产品需求的,供应商应在3小时内响应并配送达到指定地点。

    三、竞价人的资格要求

    (一)竞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竞价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竞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竞价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竞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竞价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已成功报名本项目的竞价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六)特殊要求:无。

    四、报价截止时间、地点及事宜

    (一)提交的相关资料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供应商对报价响应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非营利组织的有关登记证件;

    2.报价文件(附件1),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的价格,多次报价为无效报价;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若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竞价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竞价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机构简介(含股东基本情况说明)、同类业绩介绍(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等);

    6.承接本项目的工作实施方案。

    (二)报价提交方式和注意事项

    1.报价截止日期为:本公告之日起五日内送达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可通过现场或快递的方式送达。(备注:采用快递的方式送达的,快递费用由竞价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接受到付。由于快递原因未能按时送达的,视为竞价人放弃本项目的竞价,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3.邮寄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牛山上山门禾坑路1号东莞市殡仪馆,收件人:肖阳飞,电话:0769-22669605

    五、竞价规则及采购结果确认

    本次采购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排序:

    (一)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二)报价后最低报价有多家供应商,由采购人根据承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二次报价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参加竞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满足竞价需求的品牌不足3个的,竞价采购失败,由我馆确定是否启动第二次采购,或从报名合格的供应商中选取一家。

    (四)采购人认为竞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竞价人的报价文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有权择优选择其他竞价人作为本项目成交人。

    报价时间截止后,我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成交信息确认采购结果。

    确认采购结果后,我单位将通过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采购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合同订立

    按照竞价成交通知书确定的价格、数量、服务期等事项,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纸质合同。

    七、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八、 验收标准

    验收方式及质保期

    1、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供应商将货物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通知采购人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发现所供货物与采购要求的数量、规格不相符,或发现货物损坏、无合格证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无条件更换至验收合格为止,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及双方受到的损失。

    2、根据货物性质、使用方式,采购人不能当场对货物质量问题进行检验的,采购人在送货单、验收单上签字,视为仅清点了该货物的数量、包装、外观、规格等,采购人仍可对产品质量另行检验。

    3、货物如需安装调试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按照约定方式验收后,当场进行安装和调试,特殊情况需要延迟的,需经采购人同意。

    4、如按规定需由政府部门或第三方机构检验的,在最终质量验收合格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5、产品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免费更换。因采购人过错导致的除外。

    九、资金支付

    采购人按月或按送货批次与供应商结算货款,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款项,如因采购人财政政策原因导致付款迟延,采购人不以违约论。

    十、其它约定

    1、严禁转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

    2、供应商服务人员进行协议供货期间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十一、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条款的其它情况,均属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2、由于供应商的原因,导致双方签订的合同终止,供应商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将由供应商独立承担,采购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也不作任何赔偿。

    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产品的同时,按照相关批次产品总金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从供应商结算款中扣除。合同期内上述行为超过3次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1)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丢失的,供应商未能按照承诺及时进行替换的。

    (2)供应货物的品种、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的。

    (3)未按采购人订货、临时急需采购或退货重新采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时间进行供应的,造成采购人订购的货物无法按时供应的。

    (4)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并退货的。

    (5)把采购人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采购人的。

    十二、联系事项

    发起人:东莞市殡仪馆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牛山上山门禾坑路1号东莞市殡仪馆

    联系人:陈国泉

    联系电话:0769-22669605         

    邮编:5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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