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市金菊福利院服务对象的精神文化生活,优化新院内文化环境,满足不同年龄段、不同需求服务对象的阅读需求,现结合福利院实际工作需要,就市金菊福利院图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竞价。
一、采购项目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市金菊福利院图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8500.00元。
(三)交货地点:东莞市松山湖沉香街2号,需送至指定书架并完成上架整理。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图书品类需涵盖适合老年人、残疾人群体等福利院服务对象的各类读物,包括但不限于经典文学、健康养生、历史传记、科普知识、法律法规、休闲读物等。
(二)图书质量需符合国家相关出版标准,供应商所采购图书必须是未使用过的全新图书,所有图书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无涂污、无缺页。图书到货验收后,如有残旧、破损、缺页、空页、印刷模糊不清、附件(如光盘、磁带等)不齐全等情况及散页、错装、污损和光盘损坏等情况,供应商应无条件调换。
(三)供应商应保证所供应图书的内容、版本及进货来源合法,对所供应图书的版本、知识产权、进货来源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应保证所供应图书装帧质量、印刷质量合格。
(四)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图书进行防潮湿和防破损的包装,提供发货清单(电子发货清单和纸质分包清单各一份)。
(五)具体采购图书的品类、数量等详细要求详见附件1《图书采购清单》,如某种书籍缺货,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以码洋价不低于原书籍码洋价的其他书籍按原书籍价格替换。
三、竞价人的资格要求
(一)竞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图书仓储、配送设备及图书编目等专业技术能力。
4.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优良记录。
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竞价人需在竞价文件中对以上要求出具《资格条件承诺函》。
(二)竞价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竞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竞价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竞价人需在竞价文件中对以上要求出具《资格条件承诺函》。
(三)竞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竞价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竞价人需在竞价文件中对以上要求出具《资格条件承诺函》。
(四)已成功报名本项目的竞价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四、报价截止时间、地点及事宜
(一)提交的相关资料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密封并加盖公章、骑缝公章。供应商对报价响应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非营利组织的相关登记证件;
2.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报价,多次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格式以附件为准)。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若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竞价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竞价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机构简介(包括股东情况)。
6.资格条件承诺函。
(二)报价提交方式和注意事项
1.报价截止日期为: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送达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可通过现场或快递的方式送达。(备注:采用快递的方式送达的,快递费用由竞价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接受到付。由于快递原因未能按时送达的,视为竞价人放弃本项目的竞价,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3.邮寄地址:东莞市大朗镇美景西路418号东莞市金菊福利院,收件人:董燕玲,电话:0769-83202839
五、竞价规则及采购结果确认
本次采购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报价时间截止后,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排序:
(一)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二)参加竞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满足竞价需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原则上再延期3个工作日接收报名,延期后仍不足三家的,由东莞市金菊福利院确定是否启动第二次采购,或从报名合格的供应商中选取一家。
(三)采购人认为竞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竞价人的报价文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有权择优选择其他竞价人作为本项目成交人。
(四)报价时间截止后,我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成交信息确认采购结果。
(五)确认采购结果后,采购人将通过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采购人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合同订立
按照竞价成交通知书确定的价格、数量、服务期等事项,在3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人签订纸质合同。
七、服务期限
以采购方通知为准,成交人须在收到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图书的交付、验收工作。
八、验收要求
(一)采购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采购图书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图书的品类、数量、质量、码洋价等是否符合合同及采购需求的规定。
(二)验收时,成交人需提供图书清单、正版授权证明等相关材料供采购人核查。
(三)若验收不合格,成交人需在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更换或补充,直至验收合格,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九、付款方式及要求
(一)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凭发票及验收报告支付全款。
(二)由于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相关款项的支付需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交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完成转账。在政府财政支付部门进行议付审核及转账期间,视为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成交人不得追索任何资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或损失,亦不得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三)知识产权:成交人需保障采购方使用图书时不涉及版权侵权,若发生侵权纠纷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十、联系事项
发起人:东莞市金菊福利院
地址:东莞市大朗镇美景西路418号东莞市金菊福利院
联系人:董燕玲
联系电话:0769-83202839
邮编:52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