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市金菊福利院新院智能化设备稳定、安全、高效运行,满足院区日常管理、安全防护及服务保障工作需要,现就市金菊福利院新院智能化设备运维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竞价。
一、采购项目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金菊福利院新院智能化设备运维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40000.00元
(三)服务地点: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沉香街2号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智能化设备涵盖综合布线系统、网络信息系统、无线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会议室/功能厅多媒体设备(一体机、投影仪、音箱功放、会议)系统、医护对讲系统、紧急救助系统、巡更系统、门禁系统、广播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出入口通道(人脸闸机)管理系统、周界防范(电子围栏)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机房工程、UPS后备电源及弱电配电系统等。各系统点位数量详见设备汇总清单。
(二)运维服务要求
1、运维服务期限
本次项目为现场驻点维护,期限为一年。
提供全院智能化各设备及子系统(详见项目内容)现场驻点维护,项目费用包含日常巡检、故障维修、系统调试、技术支持;单次150元以下维修费用由供应商负责,150元及以上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需按以下要求提供运维服务,覆盖全院智能化设备及主干/分支线路,确保所有设备(系统)在合同期内处于安全、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①日常运维:按国家法定工作日及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派驻1名专业人员驻场提供运维服务;
②应急服务:法定工作日非工作时间、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实行应急响应。接到报修通知后,运维人员须在30分钟内完成远程响应;如遇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崩溃、断电、大批量设备故障等),须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置。
4、服务人员安排
(1)现场技术支持(一线驻点专职人员)1人
安排驻场人员1名,提供日常运维服务。
(2)系统维护协助人员(二线,非项目专项)
运维驻点人员休假、维护需要协助、维护故障无法处理等情况,可调配人员进行现场协助处理,或根据问题处理状况,采用远程、电话指导等方式,保障运维工作正常。
(3)各系统厂商技术(三线,原厂技术)协助
与设备厂商沟通协商、建立合作,提技术协助;重大故障无法修复或其他必须由原厂技术人员上门提供处理的,费用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实施。
(1)有线无线网络运维、检测、故障处理、问题报修等;
(2)日常设备巡检、维护、故障排查处理;
(3)综合布线网络、电话信息点线路维护;
(4)门禁、停车场、出入口等进出通道系统,日常巡检,数据更新,系统备份;
(5)广播、医护系统业务系统巡查、测试,数据更新;
(6)视频监控、周界报警系统,报警信号线路、视频信号线路、摄像机的检测、故障排除、隐患排查;
(7)所有接口、线路接口的焊点的检测等;
(9)各系统软件检测、软件升级、软件维护、数据备份、故障排除等;
(10)各系统主机月度检测、升级、系统清理、数据备份;
(11)日常巡检记录,日常各系统巡检记录;
(12)日常维护维修记录登录,包括故障问题描述、发生时间、完成时间、故障原因、处理办法、出现频率等;
(13)维修报告,根据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或意见;
(14)月度维护报告,包括问题汇总、故障频率、处理时效、优化建议等。
根据智能化各系统点位数量、日常易出故障问题的部件及设备,提供如下备品备件:
三、竞价人的资格要求
(一)竞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智能化系统运维、技术维修、设备调试等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
4.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优良记录。
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价人需在竞价文件中对以上要求出具《资格条件承诺函》。
(二)竞价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竞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竞价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竞价人需在竞价文件中对以上要求出具《资格条件承诺函》。
(三)竞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竞价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竞价人需在竞价文件中对以上要求出具《资格条件承诺函》。
(四)已成功报名本项目的竞价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四、报价截止时间、地点及事宜
(一)提交的相关资料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密封并加盖公章、骑缝公章。供应商对报价响应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报价,多次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格式以附件为准)。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若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竞价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竞价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机构简介(包括股东情况)、同类业绩介绍、服务方案。
6.资格条件承诺函。
(二)报价提交方式和注意事项
1.报价截止日期为: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送达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可通过现场或快递的方式送达。(备注:采用快递的方式送达的,快递费用由竞价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接受到付。由于快递原因未能按时送达的,视为竞价人放弃本项目的竞价,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3.邮寄地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沉香街2号,收件人:卢财发,电话:0769-38800182。
五、竞价规则及采购结果确认
本次采购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报价时间截止后,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排序:
(一)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二)参加竞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满足竞价需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原则上再延期3个工作日接收报名,延期后仍不足三家的,由东莞市金菊福利院确定是否启动第二次采购,或从报名合格的供应商中选取一家。
(三)采购人认为竞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竞价人的报价文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有权择优选择其他竞价人作为本项目成交人。
(四)报价时间截止后,我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成交信息确认采购结果。
(五)确认采购结果后,采购人将通过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合同订立
按照竞价成交通知书确定的价格、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等事项,在3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人签订纸质合同。
七、服务期限
自进场之日起一年。
八、验收要求
(一)采购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运维服务进行每月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系统运行状况、维护记录、故障处置情况等是否符合合同及采购需求的规定。
(二)验收时,成交人需提供服务记录、设备巡检报告、维修记录、配件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供采购人核查。
(三)若验收不合格,成交人需在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直至验收合格,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九、付款方式及要求
(一)按合同约定及考核验收结果每月支付相应款项,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凭发票及验收报告按程序支付。
(二)由于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相关款项的支付需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交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完成转账。在政府财政支付部门进行审核及转账期间,视为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成交人不得追索任何资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或损失,亦不得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三)知识产权及责任:成交人须保障所提供的服务、配件、技术等不涉及侵权,若发生相关纠纷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东莞市金菊福利院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沉香街2号
联系人:卢财发
联系电话:0769-38800182
邮编:52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