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东莞市民政局采购2015年度东莞市社会救助宣传推广服务招标项目 |
采购编号: | 东采公〔2015〕229号 |
评审日期: | 2015年05月19日 |
公示日期: | 2015年05月21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具备《广告经营许可证》; 4) 凡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5) 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注):投标人如果没有在东莞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电子文档(合成一个PDF文件)。 |
采购人名称: | 东莞市民政局 |
采购人地址: | 东莞市莞城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4,5楼(旗峰路与体育路交汇处)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A座1907号 |
经办人名称: | 夏文 |
联系电话: 采购结果: |
0769-26989777 本次项目无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招标采购失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