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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民政局2021年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安排情况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7-29 10:49:2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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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民政局2021年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安排情况公告


2021年经市财政局批复,市民政局彩票公益金年初预算额度14228.11万元(其中市民政局12166.24万元,市社会福利中心2061.87万元),2020年结转的中央彩票公益金64.11万元,以上合计14292.22万元,公益金用于民政社会福利及相关公益事业。市民政局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宗旨和彩票公益金使用有关规定,重点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优先支持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以及残疾人、孤儿、经济困难人群等特殊困难群体受益的项目;适当支持符合规定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根据《彩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2021年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市民政局严格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预算管理。2021年,预算安排市民政局的市本级彩票公益金资金为12166.24万元,市民政局下属单位彩票公益金资金为2061.87万元,全部用于民政部门直接实施或者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形式开展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福利、殡葬项目以及相关公益项目。

二、具体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安排情况具体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情况

2021年,预计用于老年人福利事业的福利彩票公益金8936.52万元,包括:

1.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4213.85万元。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发放70周岁以上的本市户籍的家庭户高龄老人生活津贴7079周岁,每人每月50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500元。预计到202012月底,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16.07万人,2020年市财政负担支出6817.84万元。经测算,高龄津贴市财政负担支出年增长率为4%,预计2021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数16.85万人,市镇两级按3:7比例分担,预计市级负担4213.85万元,据实列支。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2.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补贴经费180万元。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的通知》(粤民规字〔2018〕)的要求,切实加强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逐步建立适应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服务管理和机构建设模式,不断落实、完善和创新特困人员护理制度,为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的照理护理服务。预计2021年,我市特困对象约750人,其中全自理89人、半失能364人、失能297人。全自理的特困人员月人均护理标准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确定,半失能的特困人员月人均护理标准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0%确定,失能的特困人员月人均护理标准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确定。预计全年所需经费约600万元,市镇两级按3:7比例分担,预计市级负担180万元。据实列支,按实结算。

项目联络人:南武军,联系电话:(0769)22832535

3.特困供养对象生活保障经费475.2万元。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东府办函〔2021207号),我市2021年特困供养标准调整至每人每月1760元。预计2021年,我市有特困供养对象约750人,全年基本生活供养经费约1584万元,市镇两级按3:7比例分担,预计市级负担475.2万元。据实列支,按实结算。

项目联络人:南武军,联系电话:(0769)22832535

4.东莞市养老机构补助经费438.07万元。

根据《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床位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级评定补贴。预计2021年市财政拨付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贴335万元、运营补贴96.07万元、等级评定补贴7万元,合计438.07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5.居家养老服务实施经费2931.95万元。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东府办〔202112)202142日起将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对象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资助范围,同时废止《东莞市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因此,20211-3月期间需继续发放三个月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预计共需发放597.05万元,其中市级负担179.12万元,镇级负担417.93万元。另外,预计2021年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有14011人,2021年需支出居家养老服务费用9176.1万元,市镇两级按3:7比例分担,预计市级负担2752.82万元,视政策调整,据实列支。以上两项合计2931.95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6.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统一指挥调度服务经费219.64万元。

东莞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以全市老人信息数据为基础,结合东莞市为老服务系统进行建设,以构建“一平台、一中心、一数据库”为集中管理体系,以平台为核心,指挥调度中心为载体,结合线上与线下的服务模式,基于互联网与大数据的整合,打造一个全方位并符合东莞当地实际需求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2019年,市民政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广东省公司为中标单位,服务有效期为三年。按照合同,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总价658.892万元,其中设备价款为37.204万元,系统集成服务费为621.688万元。为确保各阶段平台开发工作按要求如期完成,将平台建设总费用平均分成三部分,并在每年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其中:2019年支付219.63万元,2020年支付219.63万元,2021年支付219.632万元。2021年安排该项目经费219.64万元用于支付合同款。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7.居家养老平安铃安装及服务经费477.81万元。

20114月,我市引入居家养老平安铃服务项目,为全市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提供全天候24小时的紧急救援、生活照料、健康咨询、家政对接、精神关怀、人员定位参考服务等人性化贴心服务。预计2021年平安铃项目需安排经费477.81万元,额度内据实列支。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改善民生的要求,推进孤儿福利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继续对孤儿在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给予全面的保障。2021年预计用于儿童福利事业的福利彩票公益金2267.70万元,包括:

8.弃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686.37万元。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粤民福〔201122号)规定,弃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伙食费、服装被褥费、日常用品费、教育费、基本医疗费和康复费,不包含大病医疗救助费、寄养家庭劳务费等。2021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820//月(2021年经市政府同意,2021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1883//月,自202111日起执行。)。另外,困境儿童、18岁以上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按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确定,为1760//月。预计2021年全市弃婴(孤儿)771人,其中:市社会福利中心有18周岁以下的孤儿、弃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其他困境儿童及18周岁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成年孤儿等628人,18岁以上成年孤儿110人,各镇街散居孤儿33人(含艾滋病感染儿童,另预计就读学生有24人)。全年预计支出生活保障金1675.95万元,教育保障金10.42万元,合计总支出1686.37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项目联络人:李 苹,联系电话:(0769)23161800

9.分散供养孤儿基本医疗救助金2.83万元。

根据《东莞市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东府办〔20197号),孤儿(弃婴)的医疗救助标准参照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政策执行,预计在2021年分散供养孤儿共计33人,其中有1名艾滋患儿,无法购买基本医疗救助金,按照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47.75//月的标准,为32名分散孤儿购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1.83元。按照往年惯例,预计1万元用于补助分散孤儿就医扣除社保报销后自付部分。两项合计2.83万元,据实列支。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10.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经费53.69万元。

根据《东莞市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东府办〔20197号)规定,对于低保家庭中的儿童(含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继续享受低保待遇。对于非低保家庭的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以个人为单位纳入低保范围,享受低保待遇。同时,上述儿童的个人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实行增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低保标准差额部分。预计2021年全市共有20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对已获得低保金等且未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进行补差发放,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补贴标准全额发放,预计需支出178.98万元,市镇两级按3:7比例分担,预计市级负担53.69万元,据实列支。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11.养儿童住院费290万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市社会福利中心残疾儿童住院的手术费、护理费、陪护费、营养费,需送医院留院观察的新接收弃婴住院期间的费用以及患危重疾病孤残儿童送医院救治期间的住院费用支出。2021年预计送外出手术住院16人次,新收儿童外送住院诊断治疗50人,送患有危重症儿童住院治疗220人次,三项预计支出290万元,按实结算。

项目联络人:陈春红,联系电话:(0769)23070677

12.收养儿童生活杂费168万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补助市社会福利中心收养弃婴(孤儿)的水、电、燃料等儿童生活杂费支出,预计全年支出168万元,按实结算。

项目联络人:李璐,联系电话:(0769)23161881

13.孤儿助学项目13.14万元。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19132号),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共42万元用于孤儿助学项,该项目已支出33万元,结转9万元到2021年继续用于孤儿助学项目。根据《2019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粤财社〔2019247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0175号),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5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助学工程,已支出3.56万元,剩余1.44万元结转至2021年继续使用。另外,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0313号),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共2.7万元,用于孤儿助学项目。2021年合计用于孤儿助学项目的资金为13.14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王喜乐,联系电话:(0769)22298039。 

14.残疾儿童康复及“明天计划”资金53.67万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19242号),2020年安排省彩票公益金67万元用于中心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2020年已支出13.33万元,剩余53.67万元结转至2021年继续使用。

项目联络人:陈春红,联系电话:(0769)23070677。 

(三)社会公益类项目情况

2021年,预计用于资助社会公益、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3088万元,包括:

15.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以奖代补”经费2588万元。

2021年度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以奖代补”预算资金将主要用于中心服务设施建设奖励和运营服务奖励两部分。根据《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以奖代补”实施方案》(东民〔2017243号)规定,新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设施奖励标准为服务场所建设施工合同确定金额与购买设备合同确定金额之和的50%,最高奖励额度为60万元。经济次发达镇(四类镇)及经济次发达村(社区),最高奖励额度为78万元。运营服务奖励标准为最高额度30万元,且不超过服务合同金额的60%,具体根据市评估组的评估成绩予以分档奖励。预计需服务设施奖励经费385万元,运营服务奖励经费2203万元。预计全年奖励经费合计2588万元。

项目联络人:王慧玲,联系电话:(0769)22832519

16.民生大莞家项目专项资金500万元。

根据《东莞市打造“民生大莞家”品牌项目实施方案》(东府办〔202022号)文件要求,从2020年起启动“民生大莞家”品牌项目建设。2021年市财政拨付1.05亿元资金,用于“民生大莞家”项目建设,其中1亿元为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00万元为市级彩票公益金。

项目联络人:王慧玲,联系电话:(0769)22832519



东莞市民政局     

20217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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