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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民政局2023年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安排情况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3-31 14:16:3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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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经市财政局批复,市民政局彩票公益金年初预算额度21493.60万元(其中市民政局17565.75万元,市社会福利中心2208.06万元,市救助管理站1221.90万元,市金菊福利院497.89万元),2022年结转的中央彩票公益金0.52万元,以上合计21494.12万元。市民政局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宗旨和彩票公益金使用有关规定,重点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优先支持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以及残疾人、孤儿、经济困难人群等特殊困难群体受益的项目,适当支持符合规定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根据《彩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2023年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市民政局严格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预算管理。2023年,预算安排市民政局的市本级彩票公益金资金17565.75万元,市民政局下属单位彩票公益金资金3927.85万元,全部用于民政部门直接实施或者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形式开展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福利、其他有特殊困难人群的救助以及相关公益项目。

  二、具体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安排情况具体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情况

  2023年,预计用于老年人福利事业的福利彩票公益金12540.92万元,包括:

  1.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8100万元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发放70周岁以上本市户籍的家庭户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根据《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提高我市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规定,70周岁至7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5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50元。预计2023年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有18.71万人,其中70至79岁有13.19万人、80至89岁有4.57万人、90至99岁有0.93万人、100岁以上有200人,预计需发放高龄津贴约2.7亿元。市镇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预计市级财政负担8100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2.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补贴经费189.61万元

  根据《东莞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实施方案》(东民〔2019〕157号)文件,为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的照理护理,按档为特困人员发放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补贴。全自理的特困人员月人均护理标准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确定,半失能的特困人员月人均护理标准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0%确定,失能的特困人员月人均护理标准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确定。预计2023年,我市特困对象约650人,其中全自理60人、半失能260人、失能330人,全年所需经费约632.02万元,市镇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预计市级财政负担189.61万元。

  项目联络人:南武军,联系电话:(0769)22832535。

  3.特困供养人员生活保障金465.19万元

  根据《东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为特困供养人员发放生活保障金。2022年我市特困供养人员生活保障金标准为1920元/月,预测2023年提标后的标准为1988元/月。我市特困供养对象约650人(不含市救助管理站和市社会福利中心特困人员),年基本生活供养经费需1550.64万元,市镇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预计市级财政负担465.19万元。

  项目联络人:南武军,联系电话:(0769)22832535。

  4.东莞市养老机构补助经费118.88万元

  根据《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床位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级评定补贴。预计2023年拨付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贴92.88万元、运营补贴20万元、等级评定补贴6万元,合计118.88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5.居家养老服务实施经费2492.15万元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东府办〔2021〕12号),对我市符合居家养老服务条件的对象进行资助,其中能力完好或轻度失能的按360元/人/月标准、中度失能的按480元/人/月、重度失能的按720元/人/月的标准进行资助。预计2023年资助的居家养老对象有13500人(预计能力完好和轻度失能300人,中度失能6300人、重度失能6900人)。结合人数波动情况,平均每月需居家养老实施经费约750万,2023年全年约需9000万元,市镇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预计市级财政负担约2700万元。扣除2022年市级留存在镇街的资金后,预计市级支出2492.15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6.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统一指挥调度服务经费108.95万元

  东莞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以全市老人信息数据为基础,结合东莞市为老服务系统进行建设,以构建“一平台、一中心、一数据库”为集中管理体系,以平台为核心、指挥调度中心为通讯载体,结合线上与线下的服务模式,基于互联网与大数据的整合,打造一个全方位并符合东莞当地实际需求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根据2022年招标签订合同,项目实施时间从2022年8月20日至2024年6月19日,合同总价218.46万元,2023年还需支付108.95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7.居家养老平安铃安装及服务经费568.25万元

  2011年4月,我市引入居家养老平安铃服务项目,为全市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提供全天候24小时的紧急救援、生活照料、健康咨询、家政对接、精神关怀、人员定位参考服务等人性化贴心服务。2022年“平安铃”项目招标合同总额1989万元,当年已支付启动资金150万元。2023年需支付1至11月运营服务费约568.25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8.市金菊福利院治愈麻风病人生活费200.39万元

  根据市政府批示,同意市金菊福利院集中供养治愈麻风病人参照特困人员标准,按照《东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相关待遇。预测2023年提标后的特困供养标准为1988元/月,编制2023年预算时,市金菊福利院有治愈麻风病人84人,2023年安排生活费200.39万元。

  项目联络人:殷敏华,联系电话:(0769)83311637。

  9.市金菊福利院治愈麻风病人医护服务费147.50万元

  该项目通过购买方式采购医护服务,为治愈麻风病人提供日常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根据采购合同,安排护士8名,护工10名,为治愈麻风病人提供护理和日常生活照料。2023年预计需支付费用147.50万元。

  项目联络人:殷敏华,联系电话:(0769)83311637。

  10.市金菊福利院治愈麻风病人医疗费150万元

  该项目统筹用于市金菊福利院治愈麻风病人的医疗费、药品费、医用耗材、医疗设备费、防疫物资费、医疗保险费、体检费、康复器材、辅具、评估费及医疗废物处置费等。预计2023年需支出150万元。  

  项目联络人:殷敏华,联系电话:(0769)83311637。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改善民生的要求,推进孤儿福利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继续对孤儿在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给予全面的保障。2023年预计用于儿童福利事业的福利彩票公益金2069.10万元,包括:

  11.弃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340.91万元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粤民福〔2011〕22号)规定,弃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伙食费、服装被褥费、日常用品费、教育费、基本医疗费和康复费,不包含大病医疗救助费、寄养家庭劳务费等。2023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2017元/人/月,预计2023年全市弃婴(孤儿)554人,其中市社会福利中心有弃婴(孤儿)约521人,各镇街散居孤儿33人(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全年预计支出生活保障金1340.91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项目联络人:李璐,联系电话:(0769)23161800。

  12.弃婴(孤儿)基本生活保教育保障金13.20万元

  根据《东莞市孤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东莞市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规定,向社会散居孤儿发放弃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教育保障金,让我市弃婴(孤儿)的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引导考取就读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学校,提高孤儿受教育水平,促进孤儿身心全面发展。预计2023年分散供养孤儿33人(含艾滋病感染儿童),预计就读学生有26人,其中学前教育1人,小学2人,初中5人,高中(中专)6人,大学(大专)以上学历12人;在中学期间,寄宿生活补助11人。按照学前教育4800元/人/年,小学800元/人/年,初中900元/人/年,高中(中专)3000元/人/年,大学(大专)及以上7000元/人/年;在中学期间寄宿的,给予寄宿生活补助1720元/人/年。2023年预计总支出13.20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1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经费56.20万元

  根据《东莞市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东府办〔2019〕7号)规定,低保家庭中的儿童(含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继续享受低保待遇;非低保家庭的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以个人为单位纳入低保范围,享受低保待遇。同时,上述儿童的个人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实行增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低保标准差额部分。预计2023年全市共有21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对已获得低保金等且未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进行补差发放,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补贴标准全额发放,预计需支出187.31万元,市镇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预计市级财政负担56.20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14.市社会福利中心集中收养儿童住院费147.50万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市社会福利中心残疾儿童住院的手术费、护理费、陪护费,需送医院留院观察的新接收弃婴住院期间的费用以及患危重疾病孤残儿童送医院救治期间的住院费用支出。预计2023年市社会福利中心新收儿童住院45人次(包括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救助服务对象10人次),费用0.7万元/人;危急重症儿童住院220人次,费用0.5万元/次。预计全年总费用147.5万元。

  项目联络人:陈春红,联系电话:(0769)23070677。

  15.市社会福利中心集中供养服务对象费用支出174万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补助市社会福利中心收养弃婴(孤儿)的水、电、燃料等儿童生活杂费支出,预计全年支出174万元。

  项目联络人:莫建明,联系电话:(0769)23161881。

  16.市社会福利中心集中供养服务对象社保费151.81万元

  该项目用于市社会福利中心的儿童及供养对象每年购买社会保险。预计2023年市社会福利中心供养的孤儿(弃婴、童)、18周岁后仍在就读的成年孤儿、特困供养人员和安置过渡期成年孤儿共约671人,其中:需要购买社区居民医疗保险671人,需要购买社区居民养老保险201人,需要购买未标注困难群体养老保险31人。按照我市人社部门规定的缴费基数进行补助。预计2023年我市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每月52.43元,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每月452.82元,未标注困难群体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每年120元。预计全年总支出151.81万元。

  项目联络人:李璐,联系电话:(0769)23161800。

  17.市社会福利中心困境儿童及其他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44.96万元

  该项目统筹用于市社会福利中心困境儿童及其他人员的日常支出,包括:伙食费、服装被褥费、教学用具和用品、玩具、日常用品和设备费、康复费、康复医疗器材和医疗用品、辅具、设备购置费(不包大型设备)、遗体处理费、专家会诊费、除社保外保险费用、基本医疗、弃婴公告费、寻亲公告费、生活杂费、评估费、节日慰问金和慰问品及其他活动相关费用等,合计44.96万元。2023年该项目资金包括以下服务对象生活费:(1)市社会福利中心供养的新收弃婴4人;(2)父母在拘留和服刑期间的未成年子女、打拐解救儿童、暂时无人监护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监护其他困境儿童约33人;(3)2023年中心供养的安置过渡期成年孤儿约10人。2023年预计总支出44.96万元。

  项目联络人:李璐,联系电话:(0769)23161800。

  18.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项目50万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2〕258号)文件要求,安排资金50万元用于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项目。

  项目联络人:莫晓宇,联系电话:(0769)22832573。

  19.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90.0032万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2〕258号),2023年省财政安排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90万元用于市社会福利中心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2022年《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1〕318号)安排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99万元用于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结转32.39元到2023年继续使用。

  项目联络人:陈春红,联系电话:(0769)23070677。

  20.市社会福利中心集中供养孤儿助学项目0.52万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1〕308号),2022年安排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10万元用于孤儿助学项目目(其中市民政局7.02万元,市社会福利中心2.98万元),已支出9.48万元,结转0.52万元到2023年继续用于市社会福利中心孤儿助学项目。

  项目联络人:王喜乐,联系电话:(0769)22298039。

  (三)残疾人补贴类项目情况

  2023年,预计用于残疾人补贴的彩票公益金2475.25万元,包括:

  2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专项经费2239.38万元

  根据《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向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预计2023年我市本地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人,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以及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预计共有20735人。按每人每月300元的发放标准,市镇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预计市级财政负担2239.38万元。

  项目联络人:张相斌,联系电话:(0769)22832560。

  2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35.87万元

  根据《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按照2023年预算编制时对我市持证残疾人数和低保人数的比对,对我市享受困难生活补贴的低保残疾人3145人发放补贴,按每人每月200元的发放标准,市镇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预计市级财政负担226.44万元。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2〕3号)规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023年预算编制时,我市有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残疾人131人,按每人每月200元的发放标准,市镇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预计市级财政负担9.43万元。

  综上,预计2023年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预计市财政负担235.87万元。

  项目联络人:张相斌,联系电话:(0769)22832560。

  ()其他有特殊困难人群福利类项目情况

  2023年,预计用于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市社会福利中心纳入特困系统的供养人员的彩票公益金3244万元,包括:

  23.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治费用1683.34万元

  该项目用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精神病人的救治。2023年预算编制时,按2022年1至6月的费用结算数据进行测算,预计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救治约660人,按人均治疗49.3天,人均每天费用517.35元,2023年需结算的救治费用为1683.34万元。

  项目联络人:南武军,联系电话:(0769)22832535。

  24.市救助管理站服务对象医疗服务项目1221.90万元

  该项目用于市救助管理站为服务对象提供医疗服务,使其得到及时的治疗的支出,包括精神专科医疗服务及基础疾病医疗服务两项。2023年精神专科医疗服务支出包括:3名精神科医师、精神专科药师服务、药品配送、医疗管理等费用,预计全年需168.78万元。基础疾病医疗服务支出包括:35名医护人员、检验检查外送、医疗管理、培训、医疗责任险等费用,预计全年需1053.12万元。以上两项服务合计约1221.90万元。

  项目联络人:何玮华,联系电话:(0769)38800988。

  25. 市社会福利中心特困供养人员生活保障金(三保)338.76万元

  该项目用于市社会福利中心纳入特困系统的供养人员的支出,主要统筹用于:伙食费、服装被褥费、教学用具和用品、玩具、日常用品和设备费、康复费、康复医疗器材和医疗用品、辅具、设备(不包大型设备)购置费、遗体处理费、专家会诊费、除社保外保险费用、基本医疗、弃婴公告费、寻亲公告费、生活杂费、节日慰问金和慰问品及其他活动相关费用等。预计2023年市社会福利中心纳入特困系统的供养人员约142人,2022年我市特困供养人员生活保障金标准为1920元/月,预测2023年提标后的标准为1988元/月,全年共需338.76万元。

  项目联络人:李璐,联系电话:(0769)23161800。

  ()社会公益类项目情况

  2023年,预计用于资助社会公益、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1164.85万元,包括:

  26.购买社工服务经费664.85万元

  该项目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1〕8号)相关标准购买9个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为民政服务对象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协助解决服务对象实际问题和困难,提升服务对象能力,增强服务对象幸福感。2023年该项目费用包括:(1)根据2021年—2022年购买社工项目合同约定及项目考核结果,支付合同尾款约53.48万元;(2)根据2022年—2023年购买社工项目相关合同约定,拨付第二、三期合同经费,约392.85万元;(3)计划2023年购买“阳光童行,护航青春”儿童青少年服务项目、“爱在人间,情暖夕阳”关爱长者服务项目、“帮扶站内流浪乞讨人员”服务项目、“阳光雨•幸福家”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幸福加油站—婚姻护航”婚姻家庭辅导项目、“哀伤辅导”服务项目、东莞市“民生大莞家”之“莞家驿站”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莞爱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帮扶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服务项目等社会工作项目,拨付合同首期款约217.32万元;(4)计划组织开展市直社会工作项目立项、续项前置论证并聘请专家参与,相关费用约需1.2万元。以上四项合计约664.85万元,根据实际需要,在各项目中统筹使用。

  项目联络人:黄永康,联系电话:(0769)22832571。

  27.民生大莞家项目专项资金500万元

  根据《东莞市打造“民生大莞家”品牌项目实施方案》(东府办〔2020〕22号)文件要求,从2020年起启动“民生大莞家”品牌项目建设。2023年市财政拨付1.05亿元资金,用于“民生大莞家”项目建设,其中1亿元为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00万元为市级彩票公益金。

  项目联络人:王慧玲,联系电话:(0769)2283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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