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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直接适用广东省民政厅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6-21 10:41:3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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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新型监管方式,落实“放管服”改革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22〕49号)有关要求,我局减免责事项直接适用《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等文件的通知》(粤民规字〔2022〕4号)中的《广东省民政部门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清单》和《广东省民政厅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详见附件。

  

        附件:1.广东省民政部门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清单.doc

              2.广东省民政厅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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