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瑞康护理机构服务有限公司因另选址开展养老服务经营活动且申请注销养老机构备案。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6号)和《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审计厅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和监管工作的通知》(粤民规字〔2019〕8号)等相关规定,东莞市民政局于2024年5月7日注销东莞瑞康护理机构服务有限公司养老机构备案,注销备案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东莞瑞康护理机构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3号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