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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民政局关于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备案工作的通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6-07-30 15:07:4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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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就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备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备案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除负责运营殡葬设施的殡葬服务机构外,从事以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均需完成备案:

    (一)殡葬服务代理(包括殡葬中介服务、“白事先生”等相关服务);

    (二)殡葬用品代购(销售);

    (三)殡葬策划主持(包括丧事礼仪指导、告别仪式主持等);

    (四)殡葬信息咨询;

    (五)其他殡葬相关服务活动。

    二、备案时间安排

    (一)集中备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集中受理辖区内现有从业组织和个人的备案申请。市殡葬管理所地接到备案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审核。

    (二)新从业备案:2026年10月1日起,新从事前述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从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备案。

    (三)备案有效期:备案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应申请延续。备案信息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信息变更。

    三、备案材料

    (一)组织备案需提交材料

    1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附件1);

    2.殡葬服务组织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名册(附件3);

    3.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清单(附件4);

    4.营业执照副本;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

    6.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序号1、2、3材料提供原件一式两份;序号4、5、6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二)个人备案需提交材料

    1.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附件2);

    2.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清单(附件4);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序号1、2材料提供原件一式两份;序号3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备案流程

    (一)提交申请:

    1.线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微信搜索“东莞殡协”小程序,选择“中介备案”页面,按指引在线填报资料申请备案。

    2.线下申请:申请人可携带备案纸质材料,到市殡葬管理所(东城街道主山社区东城振兴路162号三楼)线下提交资料申请备案。

    (二)材料审核:市殡葬管理所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补充、改正内容。

    (三)登记备案: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

    (四)信息公示:完成备案的组织和个人信息,将在市民政局官网、“东莞殡协”小程序向社会公开,供有需求的群众选择,接受社会监督。

    五、后续管理要求

    已备案的组织和个人应按照经营范围依法经营、诚信服务,自觉接受民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各镇街(园区)公共服务部门将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对管理规范、服务优质、消费者满意度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从业组织或个人,通过殡葬服务行业公共平台进行宣传推介。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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