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6年提高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粤财社〔2026〕19号),结合我市实际,自2026年1月1日起,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209元提高至217元,所需经费按现行市、镇街(园区)分担比例分担。2026年3月份,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开始按提高后的标准发放补贴资金,同时补发提高后的标准与2026年1月、2026年2月实际发放标准差额部分资金。
特此通知。
| 索引号: | 11441900007330088D/2026-00070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6-03-30 |
| 名称: | 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财政局关于提高2026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 | ||
| 文号: | 东民〔2026〕20号 | 发布日期: | 2026-03-30 |
| 主题词: | |||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6年提高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粤财社〔2026〕19号),结合我市实际,自2026年1月1日起,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209元提高至217元,所需经费按现行市、镇街(园区)分担比例分担。2026年3月份,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开始按提高后的标准发放补贴资金,同时补发提高后的标准与2026年1月、2026年2月实际发放标准差额部分资金。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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