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社会组织“阳光雨”党群服务中心党建展厅宣传栏更新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 日期: 2025-06-09 来源: 本网 浏览字体: 【大】【中】【小】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加强社会组织党员信念教育,凝聚奋进力量,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市社会组织事务中心拟更新东莞市社会组织“阳光雨”党群服务中心党建展厅宣传栏。现对该更新项目,进行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社会组织“阳光雨”党群服务中心党建展厅宣传栏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自主采购

  预算金额:30000.00元

  服务需求:见《2025年市社会组织“阳光雨”党群服务中心党建展厅宣传栏更新项目采购需求书》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税行为;

  3.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运作合法合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报价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竞价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特殊要求:无。

  三、提交报价文件时间和联系方式

  1.报价单位须于2025年6月13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送达纸质材料,并同步将电子材料(电子版+PDF盖章扫描版)发送至:dgmjzz@126.com。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可通过现场或者快递的方式送达。如采用快递的方式送达的,快递费用由报价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接受到付。由于快递原因未能按时送达的,视为报价人放弃报价,所造成的损失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3.东莞市社会组织事务中心不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价。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联系事项

  单位:东莞市社会组织事务中心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415室

  联系人:罗秋涛;0769-22019363

  

  附件:2025年市社会组织“阳光雨”党群服务中心党建展厅宣传栏更新项目采购需求书.docx



东莞市社会组织事务中心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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