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本馆日常办公及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办公场所复印打印服务持续、稳定运行,通过专业服务商的设备及技术支持,为我馆提供高效、优质的复印打印服务。我馆参照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采购模式对复印打印设备租赁服务项目进行竞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机构参加本项目的竞价。
一、采购项目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殡仪馆复印打印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0000.00
(三)采购数量:1项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设备要求
1.类型:黑白/彩色激光多功能一体机,需同时支持打印、复印、扫描、双面输出功能
2.配置与数量:
租赁复印打印设备2台
①理光MC2001主机+双面自动输稿器+2层550页供纸盒+100页旁路送纸器配置机型一台。
②理光IMC2500主机+双面自动输稿器+4层550页供纸盒+100页旁路送纸器+鞍式装订+搭桥组件配置机型一台。
3.基础性能:
①打印速度≥30页/分钟(黑白),≥25页/分钟(彩色)。
②月负荷量≥5万页,支持A4和A3纸张。
③网络连接:支持有线网络共享打印机。
④具备自动装订功能。
(二)服务要求
1.维护支持:服务商需在每日8:00-17:00提供电话技术支持,当设备出现故障,经电话技术支持无法解决时,须派人进行现场维护,且故障响应时间≤4小时。
2.耗材包:服务涵盖所有纸张以外的耗材,包括但不限于碳粉、装订钢针等,服务商需免费负责耗材的配送与补充。
3.打印配额:本次租赁服务包含22万张黑白印量和5万张彩色印量。
4.检查维保:服务商应定期对租赁设备进行保养、检验和故障维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更换硒鼓、感光鼓等关键部件,最大程度减少设备故障发生频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应急保障:若设备故障在3个工作日内无法得到有效解决的,服务商应及时为采购人配置同等功能的设备,以保障办公复印打印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费用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60000.00元,此费用包括响应供应商应在费用¥60000.00元为上限的基础下进行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注: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包含人工、设备、材料(含辅材)、交通管理、税费及利润等所有相关费用。)
(四)交货方式、时间及地点
1.交货方式:乙方免费提供送货上门服务,送货前产生的风险与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货到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确认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免费更换、维修产品,直至验收合格。
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3.交货地点:东莞市殡仪馆,若交货地点有变更,甲方应提前1 个工作日告知。
(五)其他条款
1.数据安全:服务商在租赁设备租赁期结束、提前终止租赁或因其他原因需移除设备时,须采用符合国家数据安全标准的技术手段,对设备内存、存储介质中的所有数据进行彻底清除与不可恢复性擦除,并向采购人提交数据清除确认报告。如因服务商数据清除不当导致采购人数据泄露或信息安全事故,服务商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违约责任:租赁期间服务商须确保向采购人提供的原装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若服务商未按合同约定的设备型号、配置提供设备,或所提供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正常运行且在采购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仍未解决,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服务商应在收到采购人解除合同通知后的 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费用 30% 的违约金。
三、竞价人的资格要求
(一)竞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竞价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竞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竞价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竞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竞价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已成功报名本项目的竞价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六)特殊要求:无。
四、报价截止时间、地点及事宜
(一)提交的相关资料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供应商对报价响应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非营利组织的有关登记证件;
2.报价文件(附件1),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的价格,多次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文件中竞价人应提供详细的设备技术参数说明,确保所提供设备满足本需求书中的设备要求;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若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竞价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竞价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机构简介、同类业绩介绍(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等)、股东基本情况说明;
6.承接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维护支持流程、耗材配送计划、设备维保计划、应急保障措施等,清晰阐述如何满足本项目的服务要求。
(二)报价提交方式和注意事项
1.报价截止日期为:本公告之日起五日内送达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可通过现场或快递的方式送达。(备注:采用快递的方式送达的,快递费用由竞价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接受到付。由于快递原因未能按时送达的,视为竞价人放弃本项目的竞价,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3.邮寄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牛山上山门禾坑路1号东莞市殡仪馆,收件人:庾柏辉,电话:0769-22669605
五、竞价规则及采购结果确认
本次采购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排序:
(一)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二)报价后最低报价有多家供应商,由采购人根据承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二次报价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参加竞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满足竞价需求的品牌不足3个的,原则上再延期3个工作日接收报名,延期后仍不足三家的,由我馆确定是否继续实施采购或由我馆从报名合格的供应商中选取一家。
(四)采购人认为竞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竞价人的报价文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有权择优选择其他竞价人作为本项目成交人。
报价时间截止后,我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成交信息确认采购结果。
确认采购结果后,我单位将通过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采购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合同订立
按照竞价成交结果公告确定的价格、数量、服务期等事项,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纸质合同。
七、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或服务打印配额使用完毕。
八、验收标准
设备到达后,采购人将根据合同要求进行验收,确保设备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符合要求。如设备出现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退还更换。
九、资金支付
服务费用半年结算一次。甲方收到乙方有效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因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等事由造成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支付租赁费用的,甲方应在事由消失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支付。
十、联系事项
发起人:东莞市殡仪馆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牛山上山门禾坑路1号东莞市殡仪馆
联系人:庾柏辉
联系电话:0769-22669605
邮编:523000
附件:报价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