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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社会捐助接收站关于交通运输服务的竞价采购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6-09-03 10:15:0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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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东莞市社会捐助接收站社会捐赠物资运输保障水平,补齐运力短板,确保物资安全、及时、规范送达,我站以竞价采购方式遴选资质完备、服务优良的专业物流供应商,承接全站捐赠物资运输业务。本次参照政府采购网上竞价模式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采购项目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社会捐助接收站交通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000元

  (三)采购数量:1项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东莞市社会捐助接收站交通运输服务采购,主要承担社会捐赠物资运输任务,负责东莞市内各片区新物资上门收运、广东省内各地市及省外对口帮扶地区物资定向派送。供应商须按采购人实际工作需要,统筹运用公路、铁路模式,按需调配适配运输车辆,提供全流程专业运输配套服务,确保捐赠物资完好无损、防潮防护、按时送达,实现运输轨迹全程可追溯、服务过程可核查。

  (二)运输车型规格标准

  供应商须储备合规厢式运输车辆及铁路运输资源,可根据物资体量、运输距离及送达时效灵活调度,匹配不同场景运输需求:4.2米厢式货车,适配市内短途、小批量捐赠物资收运及派送;7.6米中型厢式货车,适配省内中长途、中批量捐赠物资运输;9.6米重型厢式货车,适配省外长途、大批量对口帮扶物资陆路运输;铁路运输,适配远距离、大批量、跨区域公益帮扶物资干线运输,保障大宗物资高效、稳定批量送达。

  (三)服务频次

  服务商建立24小时应急运输响应机制,结合采购人物资接收、整理、派发工作进度,动态调配公路、铁路运输资源,实现常态化运输按需调度。针对紧急物资运输任务须即时响应、快速部署、及时派运,高效完成物资收运派送工作,严禁出现物资滞留、运输延误等情况,保障站内社会捐赠物资处置工作有序推进。

  (四)服务商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公路运输、货运代理或铁路运输代理等相关服务,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约责任。

  2.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自有及调配公路运输车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行驶证、营运证等证件齐全有效,车辆安全性能达标,配备完善的防污、防潮、防尘防护设施,适配衣物、生活物资等公益品类运输需求。

  3.具备专业运输服务团队及稳定的铁路运输合作渠道,可独立完成公铁联运全流程业务;驾驶员持有对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具备丰富运输从业经验,无重大交通事故、无不良驾驶信用记录,服务规范、责任心强,可妥善防护各类捐赠物资。

  4.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公铁运输专项作业规范及应急处置方案,可有效处置运输、中转、接驳过程中车辆故障、道路拥堵、物资受潮破损、铁路班次调整等突发情况,保障运输任务顺利完成。

  5.具备标准化服务流程,可提供运力调度、全程跟踪、轨迹留存、单据整理、台账归档等全流程服务,实现公路、铁路运输全过程可追溯、服务质量可考核。

  (五)服务质量要求

  1.运输效率要求:严格按照采购人指定时间、路线及目的地完成物资收运、中转、接驳、交付全流程工作,合理规划公铁运输方案,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拒单、延误。因服务商运力调配不当、衔接失误、服务疏漏造成物资延误、滞留的,由服务商承担全部责任。

  2.物资安全要求:全程严格遵守交通及铁路运输相关法规,杜绝违规驾驶、疲劳驾驶及不规范中转作业,保障人员、设备及物资安全。全程落实物资防潮、防尘、防挤压、防破损防护措施,做好铁路仓储、中转接驳防护,确保捐赠物资无丢失、无受潮、无污损、无破损,完整完好交付。

  3.服务规范要求:物资装卸、运输、中转、交付全程文明规范作业,服从采购人现场管理及工作安排,完整留存公路运输轨迹、铁路承运单据、交付凭证、服务台账等资料,按采购人要求分类归档、备查核验。

  (六)费用

  本项目预算为50000元,采用分车型里程或车次单价报价、据实结算、总价封顶的计价方式。供应商所报单价为固定含税全包单价,涵盖车辆使用费、驾驶员薪酬、燃油费、通行费、车辆维保费用、保险费用、物资防护耗材费、税费、应急处置费、运输轨迹追溯、单据归档及各项配套服务等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采购人无需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服务期间,所有运输费用按单次运输实际里程及运输车次据实核算,累计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50000元,超出限价部分不予结算,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竞价人的资格要求

  (一)竞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竞价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竞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竞价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竞价人需在竞价文件中对以上要求出具《资格条件承诺函》。

  (三)竞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竞价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可选);

  (五)特殊要求:无。

  四、报价截止时间、地点及事宜

  (一)提交的相关资料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供应商对报价响应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的价格,多次报价为无效报价;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若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竞价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参加竞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后需提供原件核对);

  5.本机构简介(包括股东情况)、同类业绩介绍;

  6.承接本项目的工作实施方案。

  (二)报价提交方式和注意事项

  1.报价截止日期为:本公告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将报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支持现场递交或快递邮寄两种方式;快递邮寄费用由竞价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接受到付快件。因快递延误、丢失、破损等非采购人原因导致文件未按时送达的,视为竞价人自动放弃本次竞价资格,相关损失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3.邮寄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主山大井头振兴路162号,收件人:肖储辉,电话:0769-27286999          

  五、竞价规则及采购结果确认

  本次采购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排序:

  (一)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二)报价后最低报价有多家供应商,由采购人根据承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二次报价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参加竞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满足竞价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个的,原则上再延期3个工作日接收报名,延期后仍不足三家的,由采购人确定是否继续实施采购或由采购人从报名合格的供应商中选取一家。

  (四)采购人认为竞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竞价人的报价文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有权择优选择其他竞价人作为本项目成交人。

  报价时间截止后,我站在5个工作日根据成交信息确认采购结果。确认采购结果后,我站将通过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采购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合同订立

  按照竞价成交通知书确定的价格、数量、服务期等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纸质合同。

  七、验收标准

  采购人严格对照本竞价公告、采购需求及合同约定,对运输服务时效、物资防护质量、车辆合规性、服务规范性、台账完整性、应急处置能力等指标进行全面核验。所有运输任务按时完成、物资完好无损、服务规范达标、资料齐全可追溯,无安全事故、无服务投诉、无违约情况,即为验收合格,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八、资金支付

  供应商履约完毕全部服务内容,经采购人整体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自收讫竞价人开具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实际里程或车次据实结算费用,结算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元。

  九、联系方式

  发起人:东莞市社会捐助接收站

  地  址:东莞市东城大井头振兴路162号  

  联系人:肖储辉  

  联系电话:0769-27286999      

  邮  编:52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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